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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教育創意競賽─口說藝術競賽
一、為鼓勵親師生發揮口語創意,激發學習、表達及表演口語創意潛力,透過多元藝術競賽活動,提升本市藝術創作之涵養,發揮創意教育推廣及教育領航功能,特辦理本競賽。 二、本案報名日期、比賽日期及地點、參加對象等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3月16日(星期一)止。 (二)比賽日期: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三)比賽地點:本市中壢區興國國小(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2號)。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及非在學桃園市市民。 三、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公告 | 彭韻 | 人氣: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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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報名日期延至3月11日截止
一、本局109年2月10日桃教體字第1090010198號(諒達)續辦。 二、本案為因應開學延後兩週,報名時間延到3月11日(星期三)截止。請將紙本報名表(如附件)核章完成後,郵寄至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50號,楊明國小輔導室黃叔建主任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楊明國小黃叔建主任或鄒美珍老師,電話:(03)475-4929轉860或861。- 公告 | 彭韻 | 人氣: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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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2週,有關貴機關(構)學校教職員於延後開學期間,有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因應措施一
一、依教育部109年2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1784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依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期間,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延長寒假期間,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第1項規定,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又各級學校教職員(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本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有子女照顧需求者,除得依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外,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教職員亦得依前開規定選擇申請防疫照顧假,各級學校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核)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惟申請防疫照顧假不予支薪。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副本:本府教育局各科室(本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含附-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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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109年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表揚對象:桃園市各中小學108年度參加全國性比賽榮獲第一名(含特優)者。 (二)活動日期:109年5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 (三)活動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四)報名截止日:請於109年2月26日(星期三)前,將紙本報名表核章完成後,郵寄至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50號,楊明國小輔導室黃叔建主任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楊明國小黃叔建主任或鄒美珍老師,電話:(03)475-4929轉860或861。- 公告 | 彭韻 | 人氣: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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