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NEWS

頂社公佈欄



頂社報報

  • 108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請於109年3月11日下班前檢證依下列規定辦理

    申請期限:請有申請需求之教職同仁務請於109年3月11日前紙本申請及佐證文件送人事室,俾利後續核銷送件事宜。 繳驗證件:收費單據以影本替代者需於單據上簽章;未列有註冊人相關資料之繳費收執單據(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明細表),請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相關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檔。 『子女教育補助費』僅補助學費、雜費兩項目,如其中一項金額為0元,請向子女就讀學校確認是否有不得重複請領補助之情事。 申請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如下: 一.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請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夫妻切勿重覆請領。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喔。 二.又如具有其他學雜費補助身分(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等)且已申請該身分之學雜費補助者,或已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請特別注意子女是否有於就讀學校申請補助,另105學年度起已受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者亦不得申請補助),不論金額多寡,均不能再申請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請具有雙重補助身分者,請擇優審慎選擇。 三、戶口名簿影本:於本機關第1次申請時,須繳驗戶口名簿以確認親子關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者外,無須繳驗。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259
  • 轉知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 轉知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自109年2月20日生效一案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70
  • 轉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9年2月18日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42號令修正發布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9年2月18日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42號令修正發布
    • | 人事主任 | 人氣:321
MOREnews
DISES FOLDER

頂社檔案

頂社檔案

MOREfol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