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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本市沙崙國小辦理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敬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教職員工、家長志工及社區人士踴躍參加,請 查照。

    主旨:為本校辦理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敬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教職員工、家長志工及社區人士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2月17日桃教小字第10800113001號函辦理。 二、對象:本市教職員工、家長志工、社區人士。 三、時間:109年6月18日(四)下午6時30分至8時30分。 四、地點:本校一樓智慧教室。 五、講題:父母陪伴孩子健康快樂成長的良方。 六、講師:親職教育專家 徐麗賢講師。 七、教師請至「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沙崙國小」報名。路徑為:「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辦公室自動化系統」→「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最新活動資訊」→「活動查詢」→「查詢條件點選:⊙活動編號:E00152-200600001」→「檢視」→「我要報名」→「報名」。 八、本校因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人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九、參與研習者請戴口罩,並配合服務人員量測額溫暨手部酒精消毒。 十、本案聯絡人:涂志榮主任,連絡電話:03-3835072分機610。
  • 轉知銓敘部修正後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一次性離退給與按月攤提計算所據平均餘命標準表」,並自109年6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依銓敘部109年6月1日部退一字第109494054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查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58條第2項規定以,本法第17條第4項第2款所定平均餘命,由本保險主管機關(銓敘部)參考內政部公告之全體國民平均餘命,每3年檢討一次並公告之。 三、本標準表前經銓敘部公告並於106年6月1日生效,迄今已屆滿3年,爰該部依前開規定,重新檢討修正。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53
  •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6月5日總處培字第10900346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各機關109年度訓練活動多受旨揭疫情影響暫緩辦理。考量目前國內疫情趨穩,相關專業訓練、組織學習、標竿學習、共識營、策(激)勵營及環境教育等訓練活動,請於即日起啟動並加速辦理。 三、另為共同促進消費、達成振興經濟等目的,前開教育訓練可採移地多元方式並結合文康活動,運用公私立機關(構)資源辦理。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298
  • 檢送「本府109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19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王朝鍵 電話:(03)3322101#7524 電子信箱:zygot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9005294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1090052948_Attach01.PDF、1090052948_Attach02.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辦理109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以下簡稱央團)新任團員第2次遴選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09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68521號函辦理。 二、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附件),擇要說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power 教師)或條件者,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年資得酌予縮短。 (二)得向國教署推薦央團教師之單位: 1、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2、國教署各領域/課程/議題輔導群。 3、現任央團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擔任央團教師之專業素養(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詮釋能力、問題覺察與診斷能力、教學視導與評鑑能力、教學創新與研究能力、組織經營與領導能力等)。 2、專門學科領域素養(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之熟悉、教學方法等)。 3、人格特質(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反思、理性思維及團隊合作等)。 (四)推薦方式: 1、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25日(星期四)止,一律採通訊推薦。 2、各單位推薦之人員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國教署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CIRN)。 (五)遴選作業重要期程: 1、遴選日期:109年7月2日(星期四)於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16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2、錄取公告日期:109年7月15日(星期三)前於CIRN公告正取、備取名單,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 (六)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師職務後再行報名。 (七)由國教署依遴選結果聘任央團教師,並頒發聘書。每次聘期以一學年為原則,國教署得視各央團教師之表現情形予以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一學年。另央團教師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之敘獎,央團教師所屬學校之校長併同敘獎。 (八)109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09年8月10日(星期一)至8月14日(星期五)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新任央團團員應全程參加,未全程參加者不予聘任。 三、有關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之運作,以及央團教師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請自行參閱。 四、檢附來函影本及遴選簡章各1份。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副本:國小教育科(含附件)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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