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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素養導向試題研發初階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桃園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素養導向試題研發初階種子教師培訓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局111年10月25日桃教小字第1110097078號函辦理。 二、 旨案為提升本市國小教師研發素養導向評量試題之能力,以國語文、數學、自然及社會領域分組方式進行培訓,透過任務導向產出型工作坊,培訓本市素養導向試題研發種子教師,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第三場次 1、活動編號:E00019-230100003 2、時間:112年3月11日(星期六)9時至16 時。 3、地點:同德國小活動中心。 (二)第四場次 1、活動編號:E00019-230200002 2、時間:112年4月15日(星期六)9時至16時。 3、地點:同德國小活動中心。 三、 請各校已參與第一、二場之培訓教師延續報名參加此兩場培訓。各校可另外薦派1至2位有意願參與並能積極完成培訓之教師,國語文、數學、自然及社會領域各招收30人,共計120人,依照報名順序額滿為止。本市國教輔導團國小組,國語文、數學、自然、社會領域各領域至少薦派2位團員參與培訓,並進行協作。參加人員請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單一認證平台-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報名,主辦協辦單位請點選「同德國小」,以報名先後審核錄取。 四、 參與本案工作坊之種子教師需配合繳交研發試題、參與研習及完成小組試題研發任務,確實完成前揭任務之教師,授予本市素養導向試題研發初階種子教師證書。優良試題擬彙整刊登於本市國教輔導團雲端平台,供教育現場教師使用。取得證書之教師將協助帶領校內素養導向試題研發共備及於平時或定期評量運用素養導向命題。 五、 參與第三、四場次活動人員,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六、 檢附實施計畫1份。- 研習通知 | 教務組長 | 人氣: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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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之交通安全教學模組應用推展
轉知本市中壢區元生國小辦理「安全教育之交通安全教學模組應用推展」研習一案,請貴校薦派學務人員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中壢區元生國民小學112年2月8日元小學字第1120000701號函辦理。 二、 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研習日期:112年2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研習時數 3 小時。 (二) 研習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元生國民小學。 (三) 研習對象:各校公私立國小學務人員。 (四) 報名資訊: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搜尋主辦單位「元生國小」。 (五) 研習資料:研習當天提供。 (六) 停車資訊:元生國小對面海豐餐廳停車場。 三、 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元生國小生教組長葉錦文,電話:(03)4625566分機311。 -
無痕山林教育種子教師研習活動
主旨: 有關本局委請自強國小辦理本市112年「無痕山林教育種子教師研習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1月4日桃教體字第1120000943號函辦理。 二、 無痕山林教育種子教師研習: (一) 時間:112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3時30。 (二) 地點:本市自強國小(龜山區自強東路269號)。 1、 室內課:至善樓二樓會議室 。 2、 戶外課:學校山林場域(實作)。 (三)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完成當日研習者,得優先保障錄取第二場次師生實作活動)。 (四)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 (五) 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主辦單位為自強國小。 三、 請出席人員儘可能採取共乘方式與會,遵從導引人員停放車子(由自強國小車道門進入地下一樓停車場停放汽機車)。 四、 為響應節能減碳,請自備環保杯,並且配合校園防疫措施。 五、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 檢附旨案計畫1份,倘有相關疑問,請聯繫自強國小教務處鄧靖眉主任(電話:359-0758分機210)。 -
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將於112年2月20日至同年3月20日受理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2年2月2日移署移字第11200150491號函及本局111年11月4日桃教中字第1110106242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 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至112年3月20日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請,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3月27日前,郵寄至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 報名方式: 1、 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系統申請。 2、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系統申請。 三、 另系統僅於112年2月20日至同年3月20日開放受理報名作業,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各校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及相關申請資料寄送事宜,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604、2605、2606、2548、2549及2579。 (二)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分機308、311、254、316、581及399。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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