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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本土疫情升溫,自即日起暫停校園室內外空間借用及戶外場地提供市民運動至110年6月8日止
一、 依據110年5月13日本府防疫專案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考量疫情嚴峻並防止群聚感染,校園室內外空間借用及校園戶外場地提供市民運動部分暫停開放至110年6月8日止,本局將視疫情狀況彈性調整。- 緊急通知 | 人氣: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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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教育部合辦「第2屆環境地圖創作徵選活動」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0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63949號函辦理。 二、 為引領學生探索在地環境,透過觀察記錄,拾起對環境的關懷,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三、 參加對象為國小學生,以組隊方式參賽,不限定同校學生, 指導老師或家長僅限1名(不限指導隊數)。分組方式如下: (一) 中年級組:國小2年級至4年級學生,以團體2~4人方式參賽(可包含指導老師或家長)。 (二) 高年級組:國小5年級至6年級學生,以團體2~4人方式參賽(可包含指導老師或家長)。 (三) 前述分組以110年9月起之年級為依據進行報名,每隊參賽者至多可投稿3件,但每隊僅限獲獎1件作品。 四、 環境地圖繪製內容須於環境教育議題項下「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5大學習主題中,擇一進行繪製,以自身學校或住家為主要出發點,觀察周遭的自然生態、人文歷史、生活情境(如食、衣、住、行)等,利用簡明易懂的符號或文字,將空間分布繪製於圖紙上,呈現富有涵義及具原創性的地圖內容。另需撰寫地圖說明書,以呈現地圖創作的動機與意義、真實故事、對環境的反思與可能參與的行動等學習歷程。 五、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0年5月18日至9月30日止(紙本資料以掛號郵戳為憑),並同步填妥線上報名表(網址: https://reurl.cc/l0pV2v),逾期不予受理。 (二) 參賽資料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115臺北市忠孝東路6段 467號11樓(第2屆環境地圖創作徵選活動小組收)。 六、 獎勵內容及其他徵選資訊請參閱活動簡章說明,亦可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www.environmentalmap.com.tw)查詢。 七、 檢附本案活動簡章及活動海報各1份。 八、 行政院環保署另辦理國小教師徵選說明會、培力工作坊,各場次資訊亦請參閱附件。 九、 如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行政院環保署郭小姐,電話:(02)23117722分機2726,或孟先生(02)26539292分機222。- 公告 | 彭韻 | 人氣: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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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科普繪本創作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9日臺教綜(二)字第1100026414A號函暨永安國民小學110年4月24日永小教字第1100002489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組、國中組)。 (二) 收件日期:110年9月27日至110年10月30日止(郵戳為憑,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 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三) 獎勵:各組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發獎狀1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三、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已建置「2021海洋教育週」專區(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9259.php?Lang=zh-tw),內含海洋教育相關教學資源(第一屆海洋科普繪本徵選得獎作品、教案、推薦書單及教育短片等),可供師生參考使用。 四、 檢附本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科普繪本創作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教育部「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活動簡章各1份。 五、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學校永安國小教導主任徐永相(電話:03-486-2224分機210)。- 公告 | 彭韻 | 人氣: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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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年度國民中小學節約能源創意七十二變-小劇場創作競賽」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50141號函辦理。 二、 請有意願參賽學校逕向本市能源教育推動中心「觀音國小」報名;並請觀音國小於110年6月9日(星期三)前將本市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參賽學校及作品名稱總表、報名表、演出計畫書及原創作品宣告切結書,掛號郵寄至: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674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能源教育推廣小組收,俾利進行初審相關作業。 三、 競賽相關訊息,請逕上「能源教育資訊網」查詢(https://energy.mt.ntnu.edu.tw/)。 四、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窗口:丁小姐(02)7749-3495。- 公告 | 彭韻 | 人氣: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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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國小辦理「桃園市國民小學110年度能源教育學藝競賽活動」實施辦法
一、 依據本市觀音國小110年5月11日觀小學字第1100003066號 函辦理。 二、 參賽資格:桃園市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110年度在學學生。 三、 參賽組別:低年級、三、四、五、六年級,共五組。 四、 為提升本市國小學生能源知能及創意、鼓勵擴大參與,請市內國民小學24班規模以上者每校至少提供作品1件;未達24班規模之學校得自由報名參加。 五、 實施辦法詳如附件,或請逕洽觀音國小聯絡人:張凱甯組長 ,電話:4732009分機314。- 公告 | 彭韻 | 人氣: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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