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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立中正大學辦理「105年全國偏鄉教師暑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

    詳見附件
  • 大崙國小辦理本市105年度「品格教育教學模組工作坊實施計畫」

    (一)研習日期:105年7月4日、5日(星期一、二),共2天,12小時。 (二)研習地點:大崙國小。 (三)參加對象:各校品格教育課程研發種子教師、教學創新團隊教師、對品格教學有興趣教師及規劃品格教育之行政組長。 (四)報名方式及日期:即日起至105年6月23日止,填妥報名表(詳如實施計畫附件二),e-mail至信箱qic2018@gmail.com,或傳真4983511,並請完成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洽詢專線:(03)4983424分機610輔導室舒敏主任。  
  •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新北市班)」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9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67074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本(105)年5月19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50067074號函核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旨揭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新北市班)1班次,由進修教師自行付費,教育部不予補助。 三、本案相關開課及招生訊息,請逕洽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葛雅琴小姐,聯絡電話:03-5213132分機8211。  
  • 中壢區中平國民小學體育班二招

    一、依據桃教體字第1050031980號函辦理 二、本校於105年6月5日(日)上午9時進行體育班二招。 三、本次招考名額為五年級12名(棒球5名、直排輪7名);六年級插班生4名(棒球2名、直排輪2名),各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時間:105年6月4日下午4時截止。 五、報名方式:至本校首頁下載報名表或至本校警衛室索取紙本報名表到校報名。  
  • 轉知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 中華民國105年5月26日府人考字第1050118657號函訂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團隊良好形象,貫徹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稱員工係指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 各機關員工酒後駕車,應按其情節輕重,依附表所定之懲處基準核予懲處。 前項情形,主管人員如有監督考核不周之事實,各機關得依違失情節輕重,依本府獎懲要點相關規定,予以適當懲處。 各機關因業務或機關屬性,對於所屬員工酒後駕車另定更為嚴格規範者,從其規定。 約聘(僱)人員因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應予解聘(僱)。 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因酒後駕車,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者,應於事發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則應於事發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單位主管。
    • 公告 | 幹事 | 人氣: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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