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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110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之「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活動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0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22520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旨揭計畫並舉辦「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活動,活動重點摘錄如下: (一) 為藉由活潑的短片推廣菸、檳危害理念,將拒菸、拒檳態度融入行為,推廣至校園。 (二) 時間:收件截止日期為111年4月10日。 三、 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臨床護理研究所張文琪,電話(02)2826-7000分機67362,電子信箱nosmoking.edu@gmail.com。 -
轉知:埔心國小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轉知 貴校教職員及家長,鼓勵參加,請查照。
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 函 地址:33745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25鄰中正東路一段189巷35號 承辦人:特教組長 黃敏俊 電話: 電子信箱:hke0133510@gmail.com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 埔小輔字第11000062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轉知 貴校教職員及家長,鼓勵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 研習內容: (一) 研習主題:自閉症及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 (二) 講師:王意中心理師 (三) 參加對象:本市各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特教助理員及家長。(參加人數以100人為上限) (四) 研習時間:110年10月01日(星期五),13時00分至16時00分,計3小時。 (五) 研習地點:採線上研習(Google Meet),研習代碼:dhm-supd-utz,請提早10分鐘登入,以利核發時數。 三、 報名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01日上午11:30止。 (二)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110)學期(上)登錄單位(埔心國小)。 (三) 報名成功者,其GoogleMeet的顯示名稱請與報名系統的姓名一致,若不相符則無法參與線上研習,敬請配合。 四、 請惠予參與研習之教師以公假登記。 五、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黃敏俊,電話:3812304分機611。- 研習通知 | 人氣: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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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交通安全月活動計畫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11000847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二 (376735100E_110008470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84703_ATTACH2.pdf、376735100E_1100084703_ATTACH3.pdf) 主旨: 有關請貴校踴躍配合辦理交通部「110年交通安全月活動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110年9月14日交安字第1105011762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 旨揭計畫(如附件2)活動實施期間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惠請貴校踴躍配合辦理,活動項目說明如下(如附件3): (一) 鼓勵國中小學生及家長使用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https://roadsafety.tw/)查詢校園周邊交通事故熱點圖表,並寫下1至3處事故熱點於聯絡簿。 (二) 運用交通安全月主題網頁的下載專區下載文宣,於集會場合或其他適當時間宣導「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內涵或行經閃紅閃黃及無號誌化路口的注意事項。 (三) 鼓勵貴校教職員於路口導護時宣導行人停看聽內涵。 (四) 鼓勵貴校教職員因地制宜辦理其他交安月主題活動。 三、 前開活動成果,為置於網頁以供社會各界瀏覽,惠請協助逕行上傳相關活動照片於「https://168motc2021.yam.com/」網頁之「全台校園動起來/學校上傳」專區,輸入代碼:「68DB72CF2872C7C6」。(洽詢電話:無敵家林小姐,電話(02)2557-5258。) -
有關桃園市童軍會辦理「桃園市童軍會參加第64屆空中大會暨第25屆網路大會」一案,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0年9月16日110桃童理字第110037號函辦理。 二、 活動說明如下: (一) 活動時間及地點: 1、 JOTI:110年10月16日(星期六)假福豐國中辦理。 2、 JOTA&JOTI:110年10月17日(星期日)假中山國小辦理。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止。 (三)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 活動期間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 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一年內核實補休。 四、 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 .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五、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童軍會徐麗美小姐(03-2181356)。 六、 副本抄送桃園市童軍會,有關旨揭活動防疫相關事宜,請依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滾動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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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國民參與各地方法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
為共同推動國民法官新制,請協助於一般國民參與各地方法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期間,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8024A號函暨本府110年9月13日府民秘字第1100230157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 「國民法官法(下稱本法)」業於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自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依本法第12條規定,凡年滿23歲且於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來自各行各業的一般國民,將經由隨機抽選方式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程序,與職業法官一起審理、討論,共同作出決定。擔任國民法官為國民法定義務及權利,因此本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於執行職務期間,或候選國民法官受通知到庭期間,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給予公假。 三、 為使實務人士及一般社會大眾皆能瞭解國民法官制度內涵,於新制施行前之準備期間,地方法院刻正依本法辦理擬真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將從本府提供之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中,以隨機抽選之方式,通知轄區內符合資格之民眾到庭參與選任程序,並有可能被抽選擔任模擬法庭之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按法院安排之日程出席。凡參與模擬法庭之民眾,法院均會開立「到庭證明」以利各單位辦理請假相關事宜。 四、 國民法官制度為我國司法改革重大政策,亟需貴校所屬共同協助,俾利社會大眾得以及早知悉國民法官制度內涵,法院亦得妥適運作新制,爰請協助轉知鼓勵所屬員工以公假出席法院辦理之模擬法庭活動,促進到庭及參與意願,俾助實質模擬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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