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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106年度社區家庭教育電影系列研討會」活動簡章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活動宗旨:本中心辦理社區家庭教育電影系列研討會,挑選與家人關係、移民、性別、生命教育等議題有關的影片,透過電影賞析及討論,分享民眾對影片的觀點及自己生命經驗的反思,以增進民眾對各類型家庭教育議題有更深入的認識與了解。 二、對象及名額:家長、教師及對電影討論有興趣之一般民眾皆可參加,以40人為限。 三、活動時間:106年6月21日至106年11月8日(每月一場或二場固定星期三)18時30分至21時。 四、活動地點:家庭教育中心二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桃園國中斜對面)。 五、進行方式:導讀、影片欣賞、心得分享及討論。 六、報名方式: (一)於每場次活動前二個月開放線上報名。一般民眾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首頁(http://family.tycg.gov.tw/)右上角點選「線上報名」。 (二)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或「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二擇一)報名(承辦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三)若無法使用線上報名,亦可傳真報名,傳真後請電話確認,傳真:03-3333063,洽詢電話:3323885-28。 七、本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教師研習時數」2小時及「愛的存款簿學習護照」2小時。活動當天需簽到退,未依規定簽到退者,一律不核發研習時數。 八、活動簡章及報名表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82
  • 轉知-仁善國小辦理「桃園市106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敬邀 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桃教特字第1060025748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6年5月17日(三)13:00~16:00,共計三小時。 三、研習地點:仁善國小「御風樓」三樓視聽教室。 四、研習主題: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之班級經營及親師合作與溝通。 五、研習講師:國軍桃園總醫院鍾世明臨床心理師。 六、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三小時。 七、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5學年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仁善國小)。 八、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因本校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出席人員於校外周邊自行尋找停車位。 九、聯絡人:輔導主任劉曉親,03-3801710分機61。  
  • 轉知-衛生局辦理「生命領航員-自殺防治守門人」教育訓練,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5月3日桃衛心字第1060030924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本市市民心理健康與專業技能,衛生局局委託桃園市生命線協會辦理「生命領航員-自殺防治守門人」教育訓練。 三、教育訓練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研習對象:國中小教職員、輔導老師、認輔教師,高中(職)及大學教職人員、認輔教師等。 (二)研習時間:106年5月26日禮拜五,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共計3小時。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生命線協會-會議教室(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61號13樓)。 (四)報名資訊: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http://passport.tyc.edu.tw/user_group/index.php?pid=627726937#rs_table)線上報名,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四、本案貴校參加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檢附旨揭教育訓練簡章(內含講師簡介)1份。  
  • 轉知-長庚國小辦理「各校教職人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研習時間:106年6月03日(六)13:00~16:00,共計三小時。 二、研習地點:桃園市龜山區長庚國小視聽教室。 三、研習主題:建立親子間的情緒界限。 四、研習講師:周慕姿 諮商心理師(心曦心理諮商所所長、書籍《情緒勒索-那些在伴侶、親子、職場間,最讓人窒息的相處》作者)。 五、參加對象: 本市各國中小教師、家長及助理員。 六、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三小時。 七、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請准予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參加。 八、演講於13:30開始,請於13:20前入場完畢。 九、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105學年下學期/桃園市/登錄單位(長庚國小)。 十、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十一、本校空間有限,校內停車位不開放,週邊道路皆可停車。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中文閱讀障礙診斷流程與測驗」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11439號函辦理。 二、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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