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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局「106年度桃園市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收件截止日期調整至106年7月31日止,請惠予宣導,請查照。

    一、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及簡章本局於106年3月21日以桃勞障字第1060019135號函送貴校(諒達)。 二、本計畫實施方式如下: (一)比賽主題:「桃園市6家庇護工場─身心障礙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 (二)本案分5組競賽: 1、第1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小高年級(5、6年級)在校學生」。 2、第2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 3、第3組「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含五專1~3年級)」。 4、第4組「成人(含全國大專校院在校學生,二、三專及五專4~5年級)」。 5、第5組「身心障礙者組(限有身障證明或手冊者報名)」。 (三)作品規格;限以個人身分報名參賽,每人僅限投送1件參賽作品。作品規格;第1組、第2組、第3組、第5組之作品需於四開畫紙呈現,第4組之作品需於對開畫紙呈現。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不用裱褙或裱框,但不得用電腦繪圖或合成等。 (四)評比方式:由主辦單位外聘美術專業背景人士3位擔任評審工作,及邀請桃園庇護工場代表列席。比賽總分為100分,項目分列為:活動主題40%、色彩運用30%、創意構圖30%,依評審委員評分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得獎作品。參賽作品成績將由評審委員會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 (五)獎額及獎勵方式:評審結果每組各取「5名優選」、「5名佳作」,共計50名獲獎者。每位獲獎者頒發獎牌1面、獎狀1紙。另前開每組之「5名優選」者,由本局頒發禮券: 1、第1組:每人頒發新臺幣3,000元禮券。 2、第2組:每人頒發新臺幣5,000元禮券。 3、第3組:每人頒發新臺幣7,000元禮券。 4、第4組:每人頒發新臺幣1萬元禮券。 5、第5組:每人頒發新臺幣1萬元禮券。 三、優選及佳作作品著作權及版權無條件讓予本局,本局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等之相關權利,且於本局指定場所公開展示7天。獲獎者於本局106年8月份辦理之「桃園市庇護工場中秋節禮品聯合促銷嘉年華活動」,頒發獎牌公開表揚。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予同意書、個人資料授權書」(下載點: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庇護商品easy購網站http://easygo.tycg.gov.tw/),以掛號寄至本局委託承作單位:330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號2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106年度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報名繳件」。諮詢電話: (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董小姐):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03-3322101轉6814。 (二)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03)336-6108 分機15。
  • 轉知中華民國龍獅藝陣協會辦理「2017全國創意舞獅舞龍鼓藝錦標賽暨國際龍獅邀請賽」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中華民國龍獅藝陣協會106年6月16日中龍獅藝福字第1060616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比賽時間:106年7月7日至9日。 (二)比賽地點:臺南市佳里區頂 開基永安宮廟前廣場(臺南市佳區頂 里116號)。 三、檢附競賽規程1份。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467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106年11月。 三、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100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民國100年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請學校一同告知建議其再次參訓。 四、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56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106年11月。 三、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100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民國100年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請學校一同告知建議其再次參訓。 四、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64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106年11月。 三、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100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民國100年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請學校一同告知建議其再次參訓。 四、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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