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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品戴水國中、國小清寒助學金
對象: 公立(含國立)之本國籍國中、國小學生,經學校導師推薦凡「孤兒、清寒單親、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入困頓、家境弱勢清寒」等之需要幫助者,請學校協助其申請。 1.網路填報+書面郵寄 併行方式,以學校為單位逕寄本會申請。 2.帳號:請依序「學制→縣市→學校」點選後由系統自動帶出 / 密碼:「同帳號」 3.請學校承辦人到文後,請立即登入系統「變更密碼」再轉知協助申請之老師。 金額及特別說明事項: 1.每名5000元 2.申請總人數超額時,本會有審核決定權,視申請人之急迫需求順序給予補助之。 3.優先審核:以證明文件『繳交齊全』者為優先。(請詳閱下列『繳驗證件』) 4.申請之應備文件、繳驗證明:請申請人主動提供,且本會主要以審核為用途,不作他用。 ◎ 申 請 流 程: 登入系統 ® 填寫網路申請資料® 列印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 郵寄申請文件。 1.網路申請操作: 請參閱「線上申請操作說明手冊」。(請於本會網頁左方-公布欄下載) 2.郵寄申請文件: 請參閱下表 郵寄申請文件 必繳交 繳驗證件說明 (1) 助學金「郵寄清冊」 (請參閱操作手冊P12) ˇ 線上填報完畢,提供列印之 (2) 學生助學金申請書-共2頁(請附貼照片)。 (請參閱操作手冊P10) ˇ 線上填報完即提供列印 (非學生回家填寫版) (3) 學生回家填寫版-共1頁 (2013最新版本請參閱操作手冊-P16) ˇ 線上填報前置作業之紙本 (4) 在學證明書正本 或 學生證影本。 ˇ 學校提供 (5)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含記事)。 ˇ 若繳交戶口名簿者,審核順序列其後 (6) 證明文件影本。(下列A~G『依家庭狀況』檢附。) ˇ 請參閱下列說明 (A) 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B)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C) 清寒證明。 (D) 重大傷病/身心障礙證明/醫療相關證明影本。 (E) 災害證明。 (F) 變故證明。 (G) 無證明。 (請填『導師說明事件證明』:系統內可填。) 1. 優先審核:證明文件『繳交齊全』者。 2. 醫療證明(參閱左欄(D)): 請依『申請人家庭成員狀況』、『導師說明事件證明』內容所述,逐一檢附。 遺漏或未檢附者,審核順序列為「繳齊證明者」之後。 3.無證明:請填寫『導師說明事件證明』。 審核順序亦如上列所述。 請依【1~6順序裝訂好】郵寄至本基金會/各項文件檢齊後由申請學校彙辦轉送本會審核,不予退還。 學校送件後5日,可至本會網站查看「本會收件狀況」,有疑問者請來電基金會。 1. 請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且統一寄出/每一位學生請檢送一份證明資料(不可合併繳交)。 2.「學生回家填寫版」放置於「線上申請操作說明手冊-P16」。 提醒您:「學生回家填寫版」非申請的正式表單,尚需網路填報後,隨正式表單一併寄回。-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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