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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大學102年度《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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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紙風車368鄉鎮市區兒童藝術工程」兒童戲劇節目演出活動
●演出活動時間及內容如下: (一)102年11月30日(星期六)晚上7點至9點於龍潭鄉龍星國小。 (二)102年12月1日(星期日)晚上7點至9點於蘆竹鄉光明國小。 (三)演出團隊:紙風車劇團。 (四)演出劇碼:臺灣幻想曲。 ●活動聯絡人:王秀鳳(02)2392-6170分機268。- 公告 | 人氣: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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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範圍安置措施意願調查」
桃園縣政府自即日起至10月20日止進行桃園航空城 區段徵收範圍安置措施意願調查,請範圍內合法建物所有 權人逕洽各村長填寫問卷,或請村長提出說明會需求,如 對問卷仍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桃園縣政府地政局,電話:33 22101轉5315~5318洽詢- 公告 | 人氣: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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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親子營(10月份)」天文館一日遊活動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天文親子營實施計畫 目的:本館為使國小學童與家長對天文有初步認識,配合館內設施規劃了一系列適合親子共同參與天文課程,活動內容有月亮盤DIY與使用、參觀宇宙劇場與立體劇場3D影片欣賞、搭乘孩童最愛的宇宙探險軌道車以及專人導覽展示場,歡迎有興趣的國小學生與家長同遊天文館、認識美麗的星空。 主辦單位: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洽詢電話:02-28314551轉202或204 推廣組 網址:http://www.tam.gov.tw 說明: 一、活動場地: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二、參加對象:國小一年級以上學生與家長。 (每組報名需至少一位家長陪同參加,不接受幼稚園學童報名。) 三、活動日期及名額:10月份共舉辦4個梯次,每梯次130名(本名額已含備取名額)。 每梯次另提供10名臺北市低收入家庭免費參加名額。 第1梯次:102年 10月 13日(星期日) 第2梯次:102年 10月19日(星期六) 第3梯次:102年 10 月20日(星期日) 第4梯次:102年 10月 27日(星期日) 四、活動時間:週六梯次自活動當日13:15至20:30止。 週日梯次自活動當日09:30至16:30止。 五、報名方式和繳費方法: 1. 一般民眾報名方式: (1)於102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起以電話語音報名,額滿為止。 (2)採收費電話語音報名:請撥 0971560315,電話語音報名參考流程約於報名前10天公佈於本館網站。(請注意部分公司所使用之電話以及公共電話無法讓您連通此類付費電話) (3)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定之統一費率市話每12秒新臺幣1元計算,若為行動電話撥打,則依各家行動業者電信資費計算。請報名學員依語音指示操作,需輸入一位代表人資料(聯絡電話及身份證字號)及參加總人數。每通電話最多限報6個名額,每通電話給一個代碼,需取得代碼後才算完成電話語音報名流程,額滿為止。 ★(4)完成語音報名取得代碼,應於3日內(10月3日前),填妥報名表回傳本館才算完成報名程序,回傳採 E-Mail回傳 推廣組承辦人吳昆臻先生(kenboo@tam.gov.tw ),未回傳報名表者視同放棄。。 ☆報名表下載:請於10月1日完成語音報名後至本館網站「活動訊息」項「天文親子營」網頁下載。 (5)繳費方式:參加費用於活動報到時繳交。 2. 低收入家庭報名方式: (1)於102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00起以電話報名,每通電話最多限報4個名額,額滿為止。 (2)逕向本館推廣組報名:請撥28314551分機202或204 。 (3)報名學員須均為設籍臺北市並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 (4)報名時請告知參加學員姓名、年級、聯絡電話、e-mail等相關資訊。 六、費 用: 1.一般民眾: 成人每人390元(持臺北市立社會教育機構家庭卡或聯票金卡者只需310元)。 學生每人270元(持臺北市立社會教育機構家庭卡或聯票金卡者只需230元)。 (臺北市學童持臺北市兒童護照或數位學生證者只需250元)。 相關優惠證明請主動出示,未攜帶者無法給予優惠。 ※費用包含:(1)宇宙劇場入場卷—全票100元;半票50元。 (2)立體劇場(3D電影)入場卷—全票100元;半票50元。 (3)展示場入場卷—全票40元;半票20元。 (4)宇宙探險入場卷—單一票價70元。 (5)餐費每人80元。 2.低收入家庭:凡已報名完成,須經驗證確定身分,費用全免。 ※宇宙劇場、立體劇場、展示場、宇宙探險 免入場費用。 ※餐費由本館免費提供。 七、注意事項: 1.參加本活動之公務人員及教師可認證研習時數4小時。 2.將於活動前一週以e-mail方式寄送報到須知予參加學員。 3.本次課程專為國小學生與家長安排之親子活動,課程內容設計小學一年級以上學童學習,請勿為不適齡(幼稚園)學童報名。 4.參加學員午餐由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代訂(午餐自理者免繳餐費80元)。 5.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自行轉讓或更換梯次。-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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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愛學網第2屆照片說故事徵稿
國家教育研究院 愛學網 第2屆「照片說故事」徵稿活動計畫 計畫緣起 「愛學網」係國內首度為國中小學生專設之學習網站,內容包含電視館、學習萬花筒、益智遊戲、視訊講堂以及活動廣場等五大主題區。由教育部指導並由本院依據學生使用需求,整合目前國內外相關學習資源所建置,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生最佳的網路學習平臺。 本網站兼具知識、娛樂及休閒功能,同時透過網路學習的力量縮短城鄉差距,提供孩子多元學習及發表天地。101年愛學網舉辦第1屆「照片說故事」,以「讓我們感受孩子的力量」為發想辦理徵稿活動,得到全國國中小學生的熱烈迴響;102年度,愛學網希望延續這樣的理念,透過拍照去留意周遭生活點滴,培養觀察力、表達能力及人文關懷的能力,以奠定媒體素養基礎。 計畫目標 一、 鼓勵學生利用影像及文字相互搭配來敘事,培養基礎媒體素養能力。 二、培養學生對身邊人事物之關懷、積極正面之態度,以及對當前社會現象之反映及省思。 三、 提升學生對報導新聞及拍攝影片之興趣,進而達到本網站推廣校園分臺之成效。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承辦單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內容 活動時間 報名及繳件期間:102年7月1日(一)至9月30日(一),報名時同時繳交作品。 評選:102年10月7日(一)至10月18日(五)。 得獎名單公告:102年10月底前於愛學網活動網頁公告。 報名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均可參加,並請先加入愛學網會員。 每隊參賽學生以1至5人為限,須同校,不可跨年級組隊,參賽學生不可跨隊參賽。 每隊須有1至2位老師指導,各隊不限投稿件數。同一隊投稿多件作品時,將擇優(1件)列入評選,得獎作品限1件。 報名組別 國小一~三年級組。 國小四~六年級組。 國中七~九年級組。 注意事項:學生年級認定以民國102年9月1日開學後學籍為準。 投稿規定 作品主題:說一個________的故事。 空白處字數不限,內容可自行擬定,以日常生活周邊別具意義之人、事、物為主題即可,如:暑假冒險、關心地球做環保、我與家人等。 投稿方式: 投稿前請先加入「愛學網」會員。 於活動網頁中下載: 報名表 作品格式 著作權授權書 作品內容規格: 數位照片- 請提供原始檔案300萬畫素以上之JPEG、PNG等檔案。 尺寸為6.5公分 × 4.5公分(橫放、直放皆可)為原則。 說明文字- 請以電腦繕打於作品格式表單之右側空格中。 字體大小為12級字體。 請採用中文標楷體、新細明體;英文Arial、Time New Roman等常用字體。 每格150字左右,不含標點符號。 作品完成後,請以Word文件檔(Word 2003含以上版本)依網頁指示上傳作品。上傳成功後,系統將自動寄發確認信函。 作品上傳成功後,請將報名表、完成作品和著作權授權書,共3份文件列印並填妥。 請指導老師於報名表的「指導老師簽名」處簽名後,將上述文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至「國家教育研究院 教育資源出版中心」(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8樓,信封上註明「照片說故事徵稿作品」)。收稿後恕不退件,請自行保存副本。 未依上述格式繳交之作品不列入評選。 評選方式 本活動將邀請專家學者評選出優秀作品,依評分標準選出每組前3名、佳作5名及入圍獎12名,三組共計60名。 得獎名單將於民國102年10月底前公布於愛學網活動網頁中。 評分標準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切題程度 5% 照片及文章內容與題目是否相符。 創意 25% 題目、照片拍攝及文章內容之創意。 完整性 20% 照片與文章搭配成整體作品之完整性。 專業程度 20% 照片拍攝之角度、焦點、清晰度、光線明暗度、色澤等專業程度。 文章撰寫之起承轉合、文句通順流暢程度及錯別字等。 正面/教育意義 30% 題目及整體內容之積極正面、對社會人文之關懷及教育意義。 合計 100% 註:初選或決選評分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作品正面/教育意義原始分數,(2)作品創意原始分數,(3)作品專業程度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獎勵方式 本活動依年級分為三個組別進行競賽,每組取前20名,共計60件作品。 各組獎別(名額)及獎項如下表: 獎別 獎項 第一名(1名) 3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一紙 第二名(1名) 2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一紙 第三名(1名) 1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一紙 佳作(5名) 超商商品卡200元+獎狀一紙 入圍(12名) 獎狀一紙 上述得獎作品依法獎品價值合計超過1,000元者,將由主辦單位依照其價值及稅法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併入個人該年度綜合所得申報,故得獎者領取獎品及獎金時,應提供身分證件影本或載有「身分證號」之文件影本,並填具含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等資訊之領獎明細清單,供主辦單位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獎金及獎品價值合計超過20,000元者,得獎人尚須先繳交獎品價值10%(外籍人士依稅法規定須預繳2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 前述得獎作品之獎品視需要得更換為等值商品。 頒獎典禮 各組別得獎作品將採集中頒獎方式,正確頒獎時間及地點,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通知。 附則 主辦單位對參加徵稿作品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加與得獎資格。 參加者就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並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 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加徵稿作品如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加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參加徵稿之作品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的圖像,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若有違反,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品。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資格或得獎資格。 若主辦單位因使用參加者上傳資料遭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參加者除應償付和解費外,若主辦單位因此而受有任何損害或商譽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和相關之處理費用在內),參加者均應對主辦單位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如遇參加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與參加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主辦單位一概以棄權論。 參賽團隊不論有多少成員,一旦獲獎仍只頒發乙份獎品。 如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等技術或不可抵抗之因素,而使主辦單位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毀損等無法辨識之情況,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求償。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均不負任何責任。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換取現金或轉換其他等值商品。 所有得獎者應填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若得獎者無法在主辦單位要求期限內提供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同時該獎項以從缺處理,不再補選。 參加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得獎後即視同移轉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得獎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若未來有類似公開播放或活動使用,主辦單位將不另行支付任何授權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凡參與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加者的同意。修改或變更後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若在網頁上公布,即有效替代先前本次活動網站與參加者的活動內容及獎項等條款或協議。參加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活動內容條款,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次活動網站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聯絡人:陳治堯先生,聯絡電話:02-3322-5558轉127,E-mail:chihyao@mail.naer.edu.tw。 承辦單位聯絡人:謝嘉真小姐,聯絡電話:02-3322-5558轉104,E-mail:chia@iqcat.com.tw。- 競賽訊息 | 教務組長 | 人氣: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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