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攝影比賽辦法
一、比賽目的: 本校親師生將於103.11.8.星期六舉辦穿山甲步道﹑土塊厝、竹峯茗茶等教學地點進行健行活動,每個景點皆有其獨特丰彩,不管在每個角落都有其美麗的景色,今年將會為學生帶來更豐富的精彩生活記錄,希望用您的角度去發現並拍出不同的親師生生活樣貌,為頂社國小留下2014年最美的記憶。 二、指導單位:詳見親職教育日計畫 三、主辦單位:頂社國小 四、承辦單位:教導處 五、活動辦法: 1、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的家長及老師、攝影同好,年齡不限。 2、攝影主題:以「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五大教學景點及路線過程、參加人員及活動現場景觀為主。 3、作品規格: (1) 交件作品畫素需達2274*1704(約400萬畫素以上)。 (2)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5×7 吋照片,不得留白邊。 (3)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4)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4、拍攝時間:自103年11 月8 日 5、拍攝地點:教學路線及景點 6、收件截止日期:103年11月15日下午16時止。(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 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頂社國小教導處,逾期不予受理) 7、收件地點:頂社國小。 六、比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 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 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 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 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4、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5張為限。 5、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 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頂社國小。 7、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0、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頂社國小所有。主(承)辦單位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本處刊物文宣、月曆、網站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需另給報酬。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作品評審: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1. 評審地點:於頂社國小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八、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作品預計於評選後10日內公布在「頂社國小」網站。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學校網站。 3. 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對於得獎作品給予相關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它方式表達) 九、獎勵方式: 1. 評選第一名( 乙名) 獎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2. 評選第二名( 乙名) 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3. 評選第三名( 乙名) 獎金新臺幣壹仟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4. 評選佳作( 三名) 獎金新臺幣伍佰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十、聯絡方式: 1.頂社國小教導主任陳嘉雄3241182-210 2.聯絡地址:桃園縣蘆竹市山林路三段232號 十一、比賽辦法可至網站(網址:163.30.65.2)下載。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附件一 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攝影比賽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作品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通訊地址 傳 真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 機 電子信箱 拍攝地點 (請簡述地點或地址)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攝時間 年 月 日 作品圖說 (請100字以內文字敘明拍攝作品之人、事、時地、物等背景資料) 著 作 權 聲 明 書 本人 參加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攝影比賽」,提供資料皆準確無誤,並願遵守主辦單位之參賽規則。本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且同意當參賽作品入選或得獎時,即無條件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予主辦單位頂社國小,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等作品使用權利,本人則保有著作人格權,謹此聲明。 此致 桃園縣頂社國小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 簽章 身 份 證 字 號 : 地 址 日 期:民國 年 月 日 -
桃園縣教育電子報招募實習記者暨回任記者,請踴躍報名 參加。
一、召募類別: (一)實習記者 (二)離任記者回任 二、資格:本縣公立高國中、小學之現職教師為主(含行政人員) 三、人數:依報名人數則優錄取。 四、權利義務: (一)每月給予半天3次之公差假外出採訪(含發刊會議),公差假採訪須依學校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二)差假出席每月發刊會議並支領差旅費乙次。 (三)每月依發刊會議分配主題進行採訪撰稿並交稿,方得支領差旅費乙次。 (四)經刊登之文稿應免費提供大眾媒體轉載使用。 五、獎勵: (一)採訪文稿經審核通過刊登,依教育電子報稿費支出標準給予稿費,並依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核給著作分數每篇0.1分獎勵。 (二)實習記者經評估足堪勝任且服務優良者,列入104年度正式記者名單。 六、報名方式:請於103年10月31日前,將個人履歷表(附件一)及1000-1500字簡述(回任記者簡述免)之電子檔逕寄head@mail.lsps.tyc.edu.tw ,檔名:學校+姓名。 柒、錄取通知:11月15公告名單。 -
「政府機關學校能源管理與節能技術服務計畫」之智慧空調節能應用技術研討會
經濟部能源局為使主管人員與四省計畫承辦人員能有效推動節能措施,特以輔助能資源管理之應用導向舉辦本研討會,藉此探討能源資通訊技術與智慧空調管理之方式,提升節能減碳之實作效益,以打造更完整的雲端能源管理系統。 有關研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3年10月30日(星期四)。 (二)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第六教學大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三)報名方式:採Email方式,全額免費,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檢附旨揭研討會議程供參。本案聯絡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能源科技研究中心朱珮禎小姐,電話:02-2771-2171分機3510,Email信箱: ntuterc610@ntut.edu.tw。
LATEST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