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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103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暨團體申請作業表單、計畫書撰寫規定及申請作業流程圖
一、依據「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暨本縣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103學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03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申請作業,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階段申請實施期程僅限於103學年度下學期。 (二)個人申請案:103年11月24至11月30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三)團體申請案:10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縣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案彙整:請各校於103年12月5日(星期五)前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縣承辦學校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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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心三美運動影片拍攝活動」影片收件,收件日期即將截止,敬請鼓勵貴校老師踴躍組隊送件參加。
1.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月14日(五)止 。 2.影片評審日期為11月19日(三)。 3.敬請參賽老師留意以下第六點之評審標準說明。 4.其餘事項請參閱以下說明。 5.敬請貴校宣達鼓勵老師踴躍組隊參賽。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桃園品格心~視界品格教育白皮書」及本縣執行「心三美運動」實施總計劃辦理。 二、103年9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30066164號函諒達。 三、 實施計劃部分修正如下: 1、拍攝方式:拍攝影片均可寄(送)至中壢市興仁國小訓導處 。未錄取之作品不予寄還。 2、呈現方式:以短劇......等多元方式,呈現2~3分鐘符合主題之影片,提升觀賞的意願。(影片格式請以 .mpg或 .wmv兩種格式為宜,方便評審播放時做最佳的呈現。) 四、為推展本縣心三美運動,本縣國小班級數32班(含)、國中42班(含)以上之學校至少繳交一件作品,其他學校亦請踴躍參加。 五、參加作品需填寫之相關表件,請下載計畫附件參閱。 六、評審標準:主題表達(含時間)50%、創意表現30%、影音效果20%。(時間切勿過長或過短,不足2分鐘或超過3分30秒將由評審審酌扣分,敬請參賽老師注意。) 七、繳件時間:即日起至11月14日(五)止。(寄件者以郵戳為憑) 八、本活動為本縣推動品格教育之重要活動,敬請各校協助宣達踴躍報名參加。 -
頂社國小 103年敦親睦鄰寫生比賽辦法
頂社國小 103年敦親睦鄰寫生比賽辦法 一、宗 旨: (一)加強本校與社區之良好情誼,提昇學生美勞暨生活環保意識。 (二)促進本校學生親子關係,提倡家庭正當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頂社國小教導處。 三、比賽時間: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103年11月6日星期四下班前。 五、比賽方式: (一)採現場寫生。 (二)分為:學生家長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學校教職員工等組。 (三)參加者請自備繪畫用具,主辦單位提供畫紙。 六、繪畫內容以本校校園美景及土塊厝、蘆竹觀音寺、道貫堂、小木屋生態農場、邱厝茶園、竹峰茗茶與坑子農田美麗花海等地點為準 七、參加對象: (一)頂社國小家長及學生 (二)頂社國小教職員工 (三)坑子里里民 八、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報名表,於11月6日前連同作品繳至教導處陳主任 (二)連絡人:頂社國小陳嘉雄 電話:3241182-210 九、獎勵: (一)金牌獎:各組取1名、每名贈送禮券三百元、獎狀1張 (二)銀牌獎:各組取1、每名贈送禮券二百元、獎狀1張 (三)銅牌獎:各組取2、每名贈送禮券一百元、獎狀1張 (四)佳作獎:視作品水準每組取3名、每名贈送獎狀1張 (八)參加比賽學生、家長須於比賽時間內繳交完整作品,本校致贈紀念品乙份。 (九)依參賽人數之成品,由評審委員及本校作適當調整。 十、評審:於103年11月7日聘請專業評審委員評選, 評審之後於103年11月7日16:00公告於學校穿堂布告欄與學校網頁。 十一、頒獎: (一)時間:103年11月 8日星期六 (二)方式:下午三點左右在本校活動中心頒獎 十二、參加比賽之作品一律歸頂社國小所有,主辦單位可將作品展出或發表刊登於頂社國小所發行之刊物。 十三、凡報名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規定。 十四、經費:由本校校內經費與家長會經費下支應 十五、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 主任: 校長:- 公告 | 人氣: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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