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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低碳生活體驗營」
主旨: 轉知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低碳生活體驗營」活動,邀集校內四到六年級學童報名參加。 說明: 一、旨揭活動將於環境教育認證設施場所中壢區澗仔壢環境教育中心及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舉辦,課程中包含自己動手DIY體驗,製作乳液、神奇酵素、植物拓印及低碳蔬食Pizza等,透過環境教育課程寓教於樂規劃,進而強化環境教育推廣理念。 二、體驗營分為兩個梯次,第一梯次為104年4月25(六)、4月26日(日),第二梯次為104年5月16(六)、5月17日(日),每梯次80人,額滿為止。歡迎本市內國小四到六年級學童報名參加,活動費用每人250元。 三、凡參加活動當天學童亦可獲得特製的紀念T-shirt、帽子及束口背包;另外,自備餐具及手帕等學員,將額外獲得環保餐盒。 四、詳情請洽本局官網http://www.tydep.gov.tw查詢,活動窗口環境永續科江珮儒小姐(專線3341410或3386021分機2115)。 -
轉知 電子煙危害之衛生教育,以共同維護師生健康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3月23日新聞稿(詳如附件),說明電子煙之危害及注意事項: (一)電子煙所含成分危害人體: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103年由各稽查單位送驗電子煙檢體檢測尼古丁,檢出率達82%。尼古丁是一種興奮劑,可刺激中樞神經,使人上癮或產生依賴。另外近期更檢驗出亦含有甲醛及乙醛成分,吸入甲醛或乙醛會刺激眼部及呼吸道,引起咳嗽、喘鳴、胸痛及支氣管炎,長期吸入可能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也可能傷害旁人健康。 (二)電子煙違反藥事法規定:衛生福利部自98年3月起,將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產品納入藥品管理,惟至目前尚未有核准之電子煙產品。若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陳列者,即違反藥事法第20條或第22條規定;對不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煙產品,倘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即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 三、請加強師生應避免使用電子煙產品之衛生教育及菸害防制與戒菸教育,以共同維護師生健康。 -
轉知 「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節約能源戲劇競賽市內初審實施計畫」
主旨: 轉知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桃園市104年度國民小學節約能源戲劇競賽市內初審實施計畫」1份,鼓勵組隊參加。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4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暨莊敬國小104年3月30日莊小學字第1040001815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配合經濟部推動能源教育競賽,辦理國民小學能源戲劇競賽市內初審遴選,通過市內初選者擇優報送參與全國競賽複選與決選;經全國決選者參酌「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核予指導教師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記功2次。 (二)第二名:記功1次。 (三)第三名:嘉獎2次。 (四)第四名:嘉獎1次。 (五)第五名:獎狀1幀。 (六)第六名:獎狀1幀。 三、本案聯絡人:桃園市莊敬國小訓育組長郭滌祐老師,電話:03-3020784轉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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