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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市10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桃園市10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4年9月8日桃教終字第1040062357號函備查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二、桃園市政府104年8月11桃教終字第1040057503號函。 貳、目的: 培養教師與學生學習鄉土歌謠及母語之興趣。 加強各級學校師生對多元文化的認識。 推展鄉土歌謠教學,落實本土音樂教育。 叁、組織: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 肆、比賽區別: 南區: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新屋區、觀音區、龍潭區。 北區:桃園區、蘆竹區、大園區、龜山區、八德區、大溪區、復興區。 伍、比賽組別: 團體組(分為南區、北區): 國小組: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小學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 國中組: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 高中職組:就讀於本市公私立高級中學高中部及高級職業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及七年一貫制大學一、二、三年級之學生組成之團隊。(不得跨校) 教師組:任教於本市之公私立學校教師及退休教師組成之團隊,退休教師人數不得逾全隊三分之一。(得跨校組隊) 個人組(不分區): 國小組: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小學學生。 國中組:就讀於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 高中職組:就讀於本市公私立高級中學高中部及高級職業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及七年一貫制大學一、二、三年級之學生。 社會組:除以上三組之個人,須由代表學校統一報名。 陸、比賽項目:    各組均分下列四類:福佬語系類、客家語系類、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限越南、    印尼、泰國、緬甸與柬埔寨)。 柒、比賽規定: 一、團體組:演唱形式為合唱,每隊可設指揮一人及伴奏若干人,也可無需伴奏,各隊人數以不少於10人,不多於60人為限(含指揮及伴奏),每超過或不足一人扣總平均分數1分。指揮及鋼琴伴奏可不限身分,其餘均須由參賽者擔任。 福佬語系類、客家語系類之參賽團隊,須演唱指定曲及自選曲各一首,所演唱歌曲之歌詞須以參加組別之語言演唱,曲調須具有鄉土風味且能突顯族群特色;演唱之歌謠,指定曲由本會指定曲中選定,自選曲由參賽隊伍自行決定,惟自選曲演唱時間每首不得超過10分鐘,每超過1分鐘扣總平均分數1分。 原住民語系類、東南亞語系類之參賽團隊,須演唱自選曲二首(無須演唱指定曲),自選曲二首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指定曲與全國鄉土歌謠比賽之指定曲,請參閱10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或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及本市教育局終身學習科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index.php)連結下載104學年度比賽曲譜,由參賽者任選一首為指定曲。 伴奏之樂器除大會提供之鋼琴外,若因歌曲特殊需要,得以自行錄製之卡式音樂帶、CD或自備之樂器伴奏。 為鼓勵參賽者運用表演元素,演出時可以不使用合唱台,並增加舞蹈、戲劇元素,均不予扣分。  二、個人組: 演唱形式為獨唱,可另設伴奏,也可採自彈自唱方式,或無需伴奏。 參賽者需演唱自選曲兩首(無指定曲,所有曲目皆開放自選,但報到時,需各影印八份曲譜送大會供評審委員評分參考),歌詞須以參加類別之語言演唱,曲調需具有鄉土風味且能凸顯族群特色;演唱之歌謠,由參賽者自行決定,惟演唱總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超過一分鐘扣總平均分數一分。 伴奏之樂器除大會提供之鋼琴外,若因歌曲特殊需要,得以自行錄製之卡式音樂帶、CD或自備之樂器伴奏。    三、以上各類組參賽團隊之教師及學生身分不分族籍別,不限參加所屬族群之語系類。    四、各級學校得由各校先行舉辦校內比賽,由優勝者參加比賽,或由各校選派參賽。   捌、比賽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生活動中心)。 地址:中壢區林森路95號。(http://www.lses.tyc.edu.tw/)     玖、比賽日期: 104年11月20、21、22日(星期五、六、日),依實際報名參賽隊伍人數安排賽程。     拾、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聘有關項目之學者專家若干人擔任之,其中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外縣市(含居住地及任教地)評審,並儘量避免為同一機關服務者。 拾壹、評分標準: 一、團體組:技巧及風格60%;音色20%;指揮及伴奏20%。 二、個人組:技巧及風格60%;音色20%;儀態及伴奏20%。 三、各類組評分方式採中間分數法(各隊最高與最低分均予以去除後,再行平均)。 拾貳、獎勵標準: 以各評審委員平均分數化為等第,依照平均分數之高低分別等第,其平均分數90分以上者為「特優」(但須經四分之三以上評審委員評分90分以上),85分以上未滿90分者為「優等」,80分以上未滿85分者為「甲等」,未滿80分者不列入等第。 拾叁、錄取名額: 團體組分區各組第一名且成績達優等以上,錄取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比賽,但第一名不得有同名次,如比賽得分相等時,由該組評審委員討論決定優勝隊伍代表參加全國比賽。          拾肆、獎勵名額       各類組參賽之隊伍或學生凡成績達到「甲等」以上之等第,不限名額,皆予以獎勵。 拾伍、獎勵辦法: 獲得評甲等以上之學校團體或學生,依下列額度敘獎: (一)團體組:比賽成績達獎勵標準者,頒發該團體獎狀乙紙(不另外頒發個人獎狀),學生敘獎部份,由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 1、獲「特優」,參賽師生、指導老師、指揮及伴奏均予以記功乙次;相關行政人員(含 校長) 予以嘉獎乙次,其人數以5人為限。 2、獲「優等」,參賽師生、指導老師、指揮及伴奏均予嘉獎兩次;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 予以嘉獎乙次,其人數以3人為限。 3、獲「甲等」,參賽師生、指導老師、指揮及伴奏均予嘉獎一次;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予以嘉獎乙次,其人數以2人為限。 (二)個人組:比賽成績達獎勵標準者,參賽學生各頒發獎狀乙紙,敘獎部分由學校依相關規定辦理;指導教師依下列規定辦理(私立學校由學校依權責辦理)。 1、獲「特優」,指導老師及伴奏予以記功乙次。 2、獲「優等」,指導老師及伴奏予以嘉獎兩次。 3、獲「甲等」,指導老師及伴奏予以嘉獎乙次。 前列敘獎人員之獎勵得視其獲獎項目分別敘獎。 各類獎勵人員名單以報名表所載之名單為準,請於報名表詳列指導人員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以免影響應受獎人之權益;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否則不予辦理敘獎。 非屬本市公教人員,本府無法辦理敘嘉獎,擬改以獎狀方式辦理,以茲鼓勵。 非市屬學校之指導教師,本會函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以茲鼓勵,並請相關學校依權責辦理敘獎。 拾陸、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0月16日止(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以限時掛號函件通訊報名。 三、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林森路95號。 林森國小 訓導處收  電話:03-4579213#311 四、各級學校學生須統一由就讀學校報名參加比賽,團體組比賽各項目每校至多報名一隊,     個人組各項目每校至多報名二名。   五、報名表電子檔(如附件)請Email:104sing@m1.lses.tyc.edu.tw,報名表應經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個人社會組請由代表學校核章,由學校統一送件。各組報名統計104年10月23日(星期五)公佈於林森國小網站。 六、凡資料填寫不全或未經學校核章者,一律退件,不予受理報名。 拾柒、抽籤   一、抽籤日期: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時10分。 二、抽籤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二樓會議室。 三、參賽團體若未親自到場抽籤者,由承辦學校工作人員代抽,結果公佈於林森國小網站http://www.lses.tyc.edu.tw           拾捌、附則   參賽單位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辦理本項活動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准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支應代課鐘點費。 參賽人員、領隊暨指導老師(含指揮及伴奏),在課務自理暨不支應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以公(差)假登記。 參賽者需於各場次開賽10分鐘前完成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參賽者應主動了解賽程進行之情形,未按出場順序出場或經唱名3次未出場比賽者以棄權論。各類組參賽成績於賽後公佈。 個人或團隊可參加不同類組比賽,並請於報名表上註明。 東南亞語系類為本學年度新增類組,限越南、印尼、泰國、緬甸與柬埔寨。 比賽進行時,除工作人員外,非參賽人員不得上台。 參賽團體及個人應服從本會的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由指導老師以書面提出;抗議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須於各項比賽成績公布後一小時內為之,逾時不予受理。 各類組參賽團隊之比賽成績及評審評語於賽後公布。 凡參賽教師及學生均需攜帶學生證或證明文件以備查驗,若經其他參賽團隊質疑其比賽資格,並經查驗證件不符規定,且於一小時內無法補繳驗正(為求時效,可先以傳真相關証明文件),則該教師及學生取消參賽資格不得參賽,如已上台演唱或演奏,由評審會商後酌減該團隊總分。 凡比賽曲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十一、比賽中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錄影(錄製人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報到處換取錄影       證),並應遵守著作權法規定,若有違反規定者,應負法律責任。如參賽者反對大會       外之他人錄音錄影,請於報到時向大會申明,俾便於播報注意事項時特別宣布。並禁       止使用閃光燈拍照,不得任意干擾演唱者。 十二、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攝製各項比賽實況與製作光碟、影帶、圖書等相關教材,分送學校及社教相關單位,以發揮鄉土歌謠比賽之推廣教育功能。 十三、各指定曲請依規定版本演唱及演奏,不得擅自更改,如經舉發或評審委員察覺屬實,由個別評審委員視情節酌予扣分。 十四、同一指導老師不得重複指導兩個以上之參賽團隊,但可跨不同比賽項目指導不同參賽團隊。 十五、供播放卡式音樂帶、CD、MP3之錄放音機,本市主辦之賽會一律由本會提供,不得使用自備之錄音機播放。並請於辦理報到時先將外殼貼有校名與參賽者姓名標籤的音樂帶、CD、MP3,送交工作人員彙辦。 十六、前項送交之卡式音樂伴唱錄音帶,須由參賽者事先調整至參賽曲目之起始處(未按規定,評審委員得酌予扣分)。以錄音帶伴唱,除間奏外,不得出現和聲或歌聲,否則酌予扣分。 十七、演唱時不得使用麥克風。 十八、如有緊急或特殊事項,將於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網站上公布。(http://www.lses.tyc.edu.tw) 拾玖、本實施要點呈報桃園市政府核備後施行,其修正亦同。   附件一 桃園市10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團體組報名表 參   賽   單   位(全銜) 參  賽  項  目 比    賽    組    別 分 區   □福佬語系類    □客家語系類 □原住民語系類  □東南亞語系類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教師組  □北區  □南區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負  責  人       指  定  曲 作曲(詞)者 時間 自  選  曲 作曲(詞)者 時間           分  秒 參     賽     人     員(指導老師、指揮、伴奏請優先填列並註明) 編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年班級或 服務單位 聲部 樂器 編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年班級或 服務單位 聲部 樂器 1           31           2           32           3           33           4           34           5           35           6           36           7           37           8           38           9           39           10           40           11           41           12           42           13           43           14           44           15           45           16           46           17           47           18           48           19           49           20           50           21           51           22           52           23           53           24           54           25           55           26           56           27           57           28           58           29           59           30           60        
  • 港都之星Fun映會

    一、為鼓勵公教人員及民眾積極參與本府「港都e學苑」(http://elearning.kcg.gov.tw/)線上學習,鼓勵會員於活動期間搶先閱讀104年度新製課程,藉此有效提升推廣數位課程及促進相關學習資源利用,特規劃旨揭數位閱讀活動,茲摘述如下: (一)活動期間:104年9月16日至104年11月1日止。 (二)參加資格:加入「港都e學苑」成為會員即符合資格。 (三)指定數位課程:凡符合前述資格人員至港都e學苑首頁登入會員帳號後,於活動期間內選修指定之數位課程,完成1門課程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依此類推,5門課程均完成者,可獲得5次抽獎資格,且每人最多可獲得5次抽獎資格,惟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四)活動獎品及名額: 1、首獎:可獲得拍立得一台,名額1人。 2、二獎:可獲得1TB行動硬碟一台,名額2人。 3、三獎:可獲得藍芽喇叭一台,名額21人。
  • 認識流行音樂輔助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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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市104年度反性/別暴力戲劇競賽

    桃園市104年度反性/別暴力戲劇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依據:教育部104年5月5日臺教國署字第1040049905E號函暨本市 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推動性別平等的正確觀念,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包括對性傾向不同者的誤解),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 二、積極宣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建立和諧、安全的生活環境。 三、引導學生尊重多元性別,愛惜自己、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並以適當的態度與異性相處、交往。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陸、競賽辦法: ㄧ、組別:分為國小及國中兩組。 (一)初賽:由各校逕行辦理,並由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二)複賽:每校限報名乙隊參賽;由本市東興國中辦理複賽。   二、競賽內容: 國小組:(以下列三大議題,設定表演主題)   議題一: 杜絕性別暴力 Ex.主題:溫馨校園—尊重你,愛護我 說明:校園中,同學們避免使用不雅的言語嘲笑他人,甚至出現性騷擾的言語和動作。   議題二:生涯發展- Ex.主題:「成就貢獻、性別不限」 說明:突破性別刻板印象,找出興趣,做我自己   議題三:性別的多元性- Ex.主題:拒絕歧視、尊重多元 說明:學習尊重、欣賞不同性別特質的人。   ※ 所有劇本可配合上述三大議題,尋找相關新聞事件以進行改編創作。唯所有事件相關人事物,不可引用真實姓名、詳細地點日期。     國中組:(以下列三大議題,設定表演主題)   議題一:網路交友- Ex.主題:網路交友危機多,提高警覺,自我保護。 說明:近年來虛擬的網路世界助長了網路犯罪盛行,有不少青少年因過於沉迷而離家出走,甚至因此遭遇性侵害,網路世界五光十色,應該要懂得自我保護的方法,提高警覺心,對於他人觸碰如果不舒服,要勇敢告訴家長,以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   議題二:約會暴力- Ex.主題:杜絕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如:性暴力、言語暴力。 說明:由於性別上的差異,彼此間的互動往往會產生大小不一的暴力事件。探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暴力事件?以及若是遇到類似的暴力事件應該如何因應及防範   議題三:同志議題- Ex.主題:在這多元的社會中,學習尊重性別特質少數的人。 說明:同性戀是社會中的少數族群,由於民風的保守以及異性戀本位主義的刻板印象,以至於同志族群在社會中仍屬於弱勢的團體。 1、試著去探討異性戀中心思考的社會,在這多元的社會中,如何去審視同性戀的族群? 2、瞭解異性戀與同性戀之間的差異性,並進一步思考如何落實其中的平等。   ※ 所有劇本可配合上述三大議題,尋找相關新聞事件以進行改編創作。唯所有事件相關人事物,不可引用真實姓名、詳細地點日期。    三、競賽時間:104年11月18日 (週三)(賽程於領隊會議當日16:00公告於東興國中網頁上)    四、競賽地點:東興國中(32088桃園市中壢區廣州路25號)    五、領隊會議:104年11月11日(週三)上午10:00在東興國中校史室召開。 六、報名時間:104年11月2日(一)起至104年11月6日(五)止。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 1.核章後請傳真至457-8527(輔導室)。 2.電子檔(word檔或PDF檔)請Email至tc124@dsjhs.tyc.edu.tw。 3.正本請寄至:32088桃園市中壢區廣州路25號  東興國中資料組收。 (二)劇本:【以A4,WORD,字體Times New Roman,細明體,字型14,行距1.5倍,標準邊界,直式橫書,不設表格】 1.電子檔(word檔或 PDF檔) 請Email至tc124@dsjhs.tyc.edu.tw。 2.紙本一式五份,請寄至:32088桃園市中壢區廣州路25號  東興國中資料組收(報名表與劇本紙本請一併寄送)。(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報名查詢: (一)收件進度:屆時請至東興國中網頁查詢。(www.dsjhs.tyc.edu.tw) (二)聯絡方式:TEL:458-3500#611  資料組  黃貞蓉組長。   九、比賽規定事項: (一)每隊報名人數至少8位,至多16位;不受跨班、跨年級之限定。指導老師至多4位。 (二)每隊演出時間以10分鐘為限,時間不足或逾時,每不足或超過30秒者,扣評審委員給予之總平均分數1分,30秒至60秒者扣總平均2分,並逐次類推累計。 (三)表演計時:由第一人踏上舞台起至最後一人離開舞台上(含道具、舞台佈置人員)。 (四)比賽場地僅提供播音設備(CD之播放)及廣角收音,如需其他設備請自行準備。(現場提供6支耳掛式麥克風,輪流交替使用,會有專人指導掛麥克風,也請指導老師在旁協助。另舞台也會設置一支敏感度較高的麥克風。) (五)演出順序於領隊會議中抽出序號,未出席領隊會議之隊伍,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 (六)比賽過程將全程錄影,得獎作品,須同意提供錄製DVD,做為其它宣導教育之用。請參賽隊伍於報名時,一併填寫同意書。 (七)參賽隊伍每隊最多以補助參仟元為原則,請參賽學校開立統一收據於比賽當日之報到時當場繳交,收據內容請註明:「桃園市104年度反性/別暴力戲劇競賽活動」參賽學校業務補助費,繳款人「東興國中」。補助的內容,限與活動有關之道具製作或車資。  十、評審標準: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之。 (二)由評審委員就教育性,以及創意、表演、造型、默契、道具等項目評分。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說        明 配分 教育性 1.能引發學生尋找親密關係中面對衝突、解決歧異的方法。 2.反思性別溝通之議題及性別角色社會化之歷程。 40% 創造性 構想獨特、活潑、新穎有創意…等。 20% 表演技巧及造型 角色之揣摩、語音聲調之表達、整體造型之搭配…等。 20% 表演默契 演員之合作默契、演出之流暢性…等。 10% 背景道具 含配樂、佈景、輔助道具…等。 10%   十一、獎勵方式:由參賽作品中擇優予以獎勵,其名次如下: 第一名1隊,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壹次。 第二名1隊,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壹次。 第三名1隊,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乙紙。 第四名1隊,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乙紙。 上列獎項得視參賽作品之件數及水準增減錄取名額。   柒、每校指導教師、相關帶隊人員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領隊會議暨比賽當日得給予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 捌、活動經費:於教育部及桃園市教育局補助經費下支應。   玖、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承辦學校依相關規定給予敘獎鼓勵。   拾、本計畫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ㄧ 「桃園市104年度反性/別暴力戲劇競賽活動」報名表   校  名:              隊伍編號:(由主辦學校填寫)   劇  名     □自編      □改編   取材處                          演出學生 姓  名 性    別 姓  名 性    別 1                                               9             2     10     3     11     4     12     5     13     6     14     7     15     8     16     指導老師 1.             2.             3.             4.             聯絡資料 聯絡人姓名:                                      職稱:  E-mail: 手機:                    電話:          同意書 (請由學校一位代表簽立同意書)   本人同意本戲劇演出,無償提供桃園市錄製專輯,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立同意書代表人: 簽章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附件二劇本範例 愛情  不是佔有 指導老師:張嘉窈、賴慧玲、沈姿蓉 劇本編寫:張嘉窈(自編或改編,取材自”          ”) 角色分配:老媽:沈佳蓉             阿公:陳奇男 老爸:趙彧婕             小惠:黃心俞 基哥:莊博揚             麗文:王立宏         第一幕 (一群中學生從校門走出……) 小惠:好累哦! 麗文:我好餓哦! 小惠:你們看! 阿娟:哇!這裡有一間房子。 小惠:太好了,我們進去休息一下。(把門推開) 麗文:哇!好香的饅頭,嚐一口看看。 其他孩子:我也要,我也要。哇!好好吃哦! 基哥:哈!哈!哈!你們好大膽!竟敢偷吃我的東西! 孩子們:我們只是… 基哥:你們偷吃我的饅頭,等一下就會變成大饅頭。哈!哈!哈! 依據:教育部104年5月5日臺教國署字第1040049905E號函暨本市 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推動性別平等的正確觀念,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包括對性傾向不同者的誤解),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 二、積極宣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建立和諧、安全的生活環境。 三、引導學生尊重多元性別,愛惜自己、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並以適當的態度與異性相處、交往。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陸、競賽辦法: ㄧ、組別:分為國小及國中兩組。 (一)初賽:由各校逕行辦理,並由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二)複賽:每校限報名乙隊參賽;由本市東興國中辦理複賽。   二、競賽內容: 國小組:(以下列三大議題,設定表演主題)   議題一: 杜絕性別暴力 Ex.主題:溫馨校園—尊重你,愛護我 說明:校園中,同學們避免使用不雅的言語嘲笑他人,甚至出現性騷擾的言語和動作。   議題二:生涯發展- Ex.主題:「成就貢獻、性別不限」 說明:突破性別刻板印象,找出興趣,做我自己   議題三:性別的多元性- Ex.主題:拒絕歧視、尊重多元 說明:學習尊重、欣賞不同性別特質的人。   ※ 所有劇本可配合上述三大議題,尋找相關新聞事件以進行改編創作。唯所有事件相關人事物,不可引用真實姓名、詳細地點日期。     國中組:(以下列三大議題,設定表演主題)   議題一:網路交友- Ex.主題:網路交友危機多,提高警覺,自我保護。 說明:近年來虛擬的網路世界助長了網路犯罪盛行,有不少青少年因過於沉迷而離家出走,甚至因此遭遇性侵害,網路世界五光十色,應該要懂得自我保護的方法,提高警覺心,對於他人觸碰如果不舒服,要勇敢告訴家長,以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   議題二:約會暴力- Ex.主題:杜絕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如:性暴力、言語暴力。 說明:由於性別上的差異,彼此間的互動往往會產生大小不一的暴力事件。探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暴力事件?以及若是遇到類似的暴力事件應該如何因應及防範   議題三:同志議題- Ex.主題:在這多元的社會中,學習尊重性別特質少數的人。 說明:同性戀是社會中的少數族群,由於民風的保守以及異性戀本位主義的刻板印象,以至於同志族群在社會中仍屬於弱勢的團體。 1、試著去探討異性戀中心思考的社會,在這多元的社會中,如何去審視同性戀的族群? 2、瞭解異性戀與同性戀之間的差異性,並進一步思考如何落實其中的平等。   ※ 所有劇本可配合上述三大議題,尋找相關新聞事件以進行改編創作。唯所有事件相關人事物,不可引用真實姓名、詳細地點日期。
  • 104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

    報名日期與方式:請於104年10月12日(週一)至10月16日(週五)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www.studentdance.tw】完成線上報名,並將報名紙本以掛號於10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國民小學,始完成報名手續(地址:33066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303號,電話:(03)3370576轉611,輔導室特教組收),逾時不予受理。 三、本比賽報名作業涉及學生重要權益及全國參賽代表權,爰請各校務必將本項訊息以聯絡簿或注意事項抄寫等方式轉達學生及家長知悉,勿僅以網路公告或公布欄公告,需確實傳達訊息,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本案實施要點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下載參閱(http://163.30.76.50/web_05.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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