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轉知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辦理「關愛大地之母」系列活動之教育理念及成果競賽徵稿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06年1月25日師培字第1061000029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目的在於藉由分享社區及學校植樹護樹、食農教育、淨塑活動等環境教育實踐經驗,以激發師生共同愛護環境及關愛地球的熱忱與教育創意。 三、本徵稿活動報名與詳情,請參考附件徵稿辦法。 四、聯絡窗口:蔣品小姐,電話04-7232105#1135,Email:rosaline@cc.ncue.edu.tw。  
  • 檢送「桃園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桃園國小106年2月3日桃小輔字第1060000629號函暨本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小組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721
  •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林昭亮大師班」小提琴受教學生招考事宜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2月6日清南大藝術字第1069000738號函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6年3月14日(二)下午1時。 (二)活動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音樂系館。 (三)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6年3月3日(五)下午5時止。 (四)參加學生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三、本案聯絡人:吳靜宜,電話:03-5213132分機8801。 四、活動簡章請逕至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2017第五屆臺灣國際客家文化藝術季《林昭亮‧浪漫客家》」網頁(http://cla.web2.nhcue.edu.tw/bin/home.php)查詢。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656
  • 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材、教科用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教材、教科用書,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02151B號函辦理。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三、有關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該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該局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 五、請加強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持續督導師生使用正版之教科書作為教學及上課之用,以杜爭議。  
  • 轉知「2017第二十屆莫斯科阿基米德國際發明展」

    一、本會自2010年起籌組台灣代表團參加「莫斯科阿基米德國際發明展」表現優異,成果豐碩,享譽國際,深為政府與社會肯定與讚譽。 二、「2016第十九屆莫斯科阿基米德國際發明展」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105年度著名國際發明展,「2017第二十屆莫斯科阿基米德國際發明展」訂於106年5月16日至5月19日於俄羅斯莫斯科EcoCenter“Sokolniki”第四展覽館舉辦。 三、參展方式:參展人隨團親自參展或委託中華創新發明學會專人代理參展,相關報名文件敬請至學會網站www.innosociety.org線上報名或下載簡章,並將應備文件E-mail至choice@mail2000.com.tw。 四、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敬請踴躍報名。聯絡洽詢:黃忻寧小姐(02) 2778-2688,E-mail: ning@inno.org.tw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酷課雲」線上教學影片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月23日北市教資字第106307803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平臺「酷課學習」目前已建置四千餘支線上教學影片,老師、學生及家長無須帳號即可登入平臺重複觀看學習,網址為http://learning.cooc.tp.edu.tw/coocLearning,相關影片類別說明如下: (一)24學科線上教學課程:提供國小5學科、國中9學科及高中10學科各年級線上教學影片,每部影片10至15分鐘。 (二)磨課師系列課程(MOOCs):依據時下熱門議題結合各領域製作磨課師課程,透過時事學習相關知識,掌握時勢脈動瞭解國際情勢。 (三)國中會考:國中考生能於會考前抓到複習重點。 (四)大學學測及指考專區:規劃大考重點複習篇與大考即時解題篇。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北市數位學習中心張佳宜小姐,聯絡方式:(02)27535316分機248。        
  • 「2017年書學研究會講座」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6年1月19日桃市文視字第106000101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文化局推廣本市書法藝術,提升書藝鑑賞能力,於106年3月26日、6月25日、9月24日及12月24日計辦理4場「書學研究講座」,為鼓勵本市教師踴躍參與,文化局將於教師研習系統開課,並於活動結束後核發2小時學習時數,請踴躍報名參加。 三、檢附旨揭活動資料1份。  
  •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暨機構申請

    一、依據本局105年12月30日召開本市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第7次審議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106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時程自106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止,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 1、個人申請案: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2、團體申請案: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無申請合作學校: (1)個人申請案: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送交至本市平興國小提出申請。 (2)團體申請案: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2、有申請合作學校(具學籍者): (1)高中階段申請計畫書,請依附件格式撰寫。 (2)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擬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學校合作計畫書」(須學校同意、核章)撰寫格式說明如下: 甲、擬與本市市立高中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應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本市合作計畫格式如附件1),報本市審議會決議通過後進行合作。 乙、擬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合作計畫之學生,應經本市審議會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再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教育部合作計畫格式如附件2),續由該校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另前經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2學年度以上之個人或團體申請者,申請人仍應逐年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提送審議會。 四、申請案彙整:106年5月7日前各設籍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市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五、本案相關文件亦可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edu.tw/)重要訊息公告或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st.psees.tyc.edu.tw/~nsbee/)下載。
  •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2017全國科學探究競賽─『這樣教我就懂』」活動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年2月3日高市教資字第10630585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競賽組別:共分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職)學生、教師組、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及海洋科學組(高中職)。 (二)活動日期:即日起至106年6月3日止(參賽人員需於106年3月31日前完成報名註冊暨主題訂定)。 (三)為鼓勵女性、新住民子女及原住民學生參與科學探究,設有加分鼓勵機制及女性桂冠獎、科學新秀獎及科學勇士獎等獎項。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南臺科技大學吳秉澤先生,E-mail:sciexplore2017@gmail.com;於Facebook粉絲團全名為「2017全國科學探究競賽-這樣教我就懂」(https://www.facebook.com/scitechvista2017)。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及實施辦法各1份。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668
  • 知「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6年1月10日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一案,請查照。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592
  •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偏鄉地區及離島地區102年至104年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情形調查分析報告一案,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726
  • 轉知教育局檢送「一百零五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1份,請查照

    照。  
    • | 人事主任 | 人氣:596
  • 檢送-桃園市106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1份

    說明: 一、旨揭考試辦理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一)報名時間:106年2月9日(四)至2月12日(日)止。(星期六、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星期六、日上午9時至12時) (二)報名地點:桃園國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電話:03-3326096)。 (三)考試時間:106年3月19日(日)。 (四)考試地點:桃園國中(試場座次表於考試前1日公布於各試場公布欄)。 二、考試範圍: (一)以現行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二)以現行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畢業班6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三、旨揭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687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06年2月17、18、19日辦理東、北、中、南等四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公聽會」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01955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106年1月23日開始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網路論壇」(網址http://sencir.spc.ntnu.edu.tw/_other/GoWeb/include/index.php?Page=6-A),請轉知同仁知悉,以了解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內容並提供意見。 三、旨揭公聽會自106年1月23日上午9時起至106年2月16日下午5時止受理報名(報名人數如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四、檢附旨揭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753
  • 轉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17年攝影與生活學術講座」計畫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6年1月19日桃市文視字第1060001015號函辦理。 二、為本市攝影藝術推廣,增進市民生活美學知能,提升藝術鑑賞能力,特辦理旨揭講座。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日期:106年每月第二週之星期五。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文化局5樓視聽室。 (三)報名方式: 1、教師:請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報名。 2、公務員:請逕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Default.aspx)報名。 3、一般民眾:活動現場報名。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四、本案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3)3322592分機8511。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