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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 115 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說明: 一、 為協助本府所屬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每年度依需求調查結果,訂定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下稱EAPs)年度推動計畫,115年度計畫結合「DEI–多元、公平與共融」精神及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身心充電,元氣滿點」、「多元關懷,友善同行」及「整合資源,全程相伴」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升員工士氣與服務效能,茲將EAPs方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 第一級預防–身心充電,元氣滿點:針對員工關注議題與機關類別、年齡、性別、業務性質等之差異,規劃並提供相應之講座活動,以提升員工自我照護能力,有效迎接各項挑戰。 (二) 第二級預防–多元關懷,友善同行:針對不同職務或身分類別員工,客製符合需求之服務內容或預防性措施,期能降低風險及培養因應潛在議題之能力。 (三) 第三級預防–整合資源,全程相伴:建置並整合市府內外各領域之專業資源,俾利本府各機關及員工面臨危機事件,可即時尋求專業人員協助,並訂定員工個別諮詢、主管人員轉介、非自願個案及危機個案標準作業流程及專屬表單,以系統性的方法介入,有效減低事件衝擊,縮小影響層面。 二、 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及推廣,藉由內部會議、教育訓練、網頁跑馬燈或E-mail等多元管道,提供所屬同仁相關資訊,本府人事處業指派專責人員執行諮詢服務申請及轉介相關作業,並依規定保密,請轉知同仁安心使用,申請方式如下: (一) 免付費諮詢服務:080-002-7858(請幫我吧) (二) 解憂信箱:eap@mail.tycg.gov.tw (三) 線上Google表單:https://reurl.cc/eVy7lR (四) Line官方帳號線上申請(可至本府人事處網站-業務資訊-員工協助專區-員工諮詢服務-員工個別諮詢服務申請項下,掃描QR code加入官方帳號)115年度新住民基本教育研習班報名通知
115年度第一期新住民基本教育研習班開課說明 開班日期:115年7月6日~7月29日星期一~星期五 09:00--12:10 上課地點:頂社國小四年甲班教室 連絡電話:03-3241182*210(0961-111829 曾主任) 報名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P2tvg9i92on3hpqk7- 公告 | 教導主任 | 人氣:6
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 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 處原則」及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 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
一、依行政院114年9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02559號函、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9月18日總處培字第1143027028號函副本及本府114年10月1日府政安字第114027546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及公務員申請赴陸港澳相關規定懶人包)1份。 二、為強化人員赴港澳風險提醒及資訊揭露,請加強向所屬同仁宣導「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又為便利各機關實務作業,人事總處WebITR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系統(下稱WebITR系統)於114年10月10日修正介面及掛載相關通報表,並增列警示文字,另請非使用WebITR系統之機關學校,配合調整自行開發之差勤管理系統相關頁面並增列警示文字。 三、又行政院業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下稱赴陸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下稱赴港澳懲處原則)」,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加強宣導相關規定,以利所屬人員瞭解。 四、本府員工如有違規赴陸港澳情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一)各機關學校人員應參考前述赴陸懲處原則及赴港澳懲處原則所列懲處額度,並依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 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予以懲處。(二)公營事業機構:1、赴陸懲處原則: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者(按,比照簡任第11職等以上人員),應參 考該懲處原則,並依各該公司人事管理規章,辦理懲處事宜。2、赴港澳懲處原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者(按,即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察人,不含代表民股未受有俸給之董事、監察人),應參考前開二原則所列懲處額度,並依各該公司人事管理規章,辦理懲處事宜。轉知行政院修正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
主旨: 有關本府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114年10月1日府政安字第1140275460號函辦理。 二、 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構)人員赴港澳,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為降低本府所屬人員赴香港或澳門可能遭遇之風險,本府請各機關參照修正後注意事項辦理。重要修正摘要如下: (一) 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事前通報 增訂第3點第1項第7款第3目:人員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且未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除緊急臨時之情形外,應於出境日三日前填具通報表通報所屬機關(構)。 (二) 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事前通報 增訂第3點第1項第7款第4目:赴港澳如有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除具機密性質或緊急臨時之情形外,應於出境日一週前填具通報表通報所屬機關(構),由所屬機關(構)通報大陸委員會。 (三) 落實「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作業 修正第3點第1項第7款第5目:人員不分平日、假日赴港澳,行前應至人事差勤系統完成登錄,且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所屬機關(構)留存。 (四) 定義「特定身分人員」 增訂第3點第2項:所稱特定身分人員,指下列人員: 1、 港澳官方人士。 2、 港澳民意代表。 3、 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或任職於中共駐港澳行政、軍事、黨務等其他公務機構者。 4、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駐港澳人員。 (五) 臨時會見或聯繫未經事前通報之特定身分人員處理方式 增訂第4點第9款:如有臨時會見或聯繫未經事前通報之特定身分人員,應於返回臺灣後一週內,主動填具通報表通報所屬機關(構),由所屬機關(構)通報大陸委員會。 三、 本府請所屬人員赴港澳前參照旨揭修正注意事項辦理,並依下列程序辦理通報作業: (一) 赴港澳事前通報 同仁倘赴港澳,且未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除緊急臨時之情形外,應於出境日三日前至人事差勤系統上傳「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如附件3)及登錄「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影本。倘因公務事由赴港澳,應於「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將赴港澳時間、行程、活動內容、成員名單及聯絡方式等內容敘明。 (二) 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通報 1、 同仁赴港澳如有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除具機密性質或緊急臨時之情形外,應於出境日一週前填具「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通報表」(如附件4)通報所屬機關(構)人事單位,由所屬機關(構)人事單位函報大陸委員會。 2、 同仁如有臨時會見或聯繫未經事前通報之特定身分人員,應於返回臺灣後一週內,主動填具附件4通報表通報所屬機關(構)人事單位,由所屬機關(構)人事單位函報大陸委員會。114年度頂社國小幹事甄選簡章公告
一、甄選名額(預估缺):正取 1 名,擇優備取 2 名 二、報名資格: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 行政職系 任用資格 ,且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 委任第五職等或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 ,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及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 發現得撤銷) 。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 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職務調整及 職務輪調 。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工作 項目: (一)午餐秘書兼午餐出納業務。 (二)學校出納業務。 (三)文教基金會執行秘書兼基金會出納業務。 (四)勞健保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報名日期方式及連絡電話: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 1. 意者請於 114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四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 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 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將下列證件資料影本以 A4 格式,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後,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 檔案上傳後 mail 至 meihui6@ms.tyc.edu.tw ,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 予受理,且不另通知: 1)報名表、簡歷表、切結書(詳簡章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 3) 考試及格證書 。 4)最高 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審定函。 7)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未滿 5 年者請往前補足 5 年 。 8) 其他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證明、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無者免繳 。 (二) 本校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 聯絡電話: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林主任,電話: 03 3241182 分機510 ;甄選問題洽人事室巫主任,分機 710 。 五、其他未盡事宜詳如簡章。頂社國小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1次(第1-8招)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公告
一、代理教保員缺額:1人 二、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1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止 第2次招考:114年8月5日 (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止 第3次招考:114年8月6日 (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止 第4次招考:114年8月7日 (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止 第5次招考:114年8月8日 (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止 第6次招考:114年8月11日 (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止 第7次招考:114年8月12日 (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止 第8次招考:114年8月13日 (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止 三、報名地點: 幼兒園或人事室 電話:03-3241182轉610或710 其他未盡事宜詳如簡章。桃園市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計畫
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https://www.dises.tyc.edu.tw/uploads/tadnews/file/桃園市2025 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執行計畫.pdf- 公告 | 學務組長 | 人氣: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