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財團法人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閱讀起步走」計畫之書單購置共讀書箱,並存放至「愛的書庫」據點提供借閱,請各校多加運用,請查照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874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基金會致力閱讀推廣,於全國22縣(市)設置259處「愛的書庫」據點,提供70多萬冊校園及社區共讀圖書,書庫據點與藏書量持續增加中。 三、為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閱讀起步走」計畫,旨揭基金會將依該計畫之國民中小學200種書籍清單購置共讀書箱,並存放至「愛的書庫」據點提供借閱,作為學校及教師閱讀推廣之用。 四、有借閱需求者,歡迎自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網站(www.twnread.org.tw)登錄「愛的書庫」系統,完成線上申請會員後,即可線上預約及預借書箱,歡迎學校及教師多加運用,提升校園優質閱讀文化。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806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訂於106年9月16日辦理「106年海洋防災教育種子教師研習營(秋季場)

    說明: 一、依據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106年8月14日海科館產字第1061001543號函辦理。 二、旨案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編號2252210,名額限40位,活動完全免費,並由主辦單位提供午餐及參觀海科館教育設施,報到地點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教育中心F114科教教室。 三、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 「青少年藥物濫用預防與輔導研討會」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8月15日桃衛心字第1060061749號函暨國立中正大學106年8月10日中正研犯字第1060007695號函辦理。 二、該研討會擬於106年12月7日至8日於國立中正大學國際會議廳舉辦。活動聚焦於「青少年藥物濫用預防與輔導」,邀請各地青少年藥物濫用與毒品防治專家學者參加,透過會議之腦力激盪與經驗分享,提供有效的防治青少年藥物濫用對策。 三、研討會徵求稿件注意事項如下: (一)歡迎各位專家學者及研究人員投稿,郵寄300字以內中文摘要給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及中心,投稿截止日期為本年8月30日,10月1日前通知審核結果。 (二)相關報名與邀請函之提供以及論文投稿事宜請參閱網頁http://tasar.ccu.edu.tw,連絡人巫梓豪、陳瑞旻、張越翔,聯絡電話:(05)2720411#26304、26305,或mail至以下信箱:taiwanasar@gmail.com或deptcrc@ccu.edu.tw。
  • 106年品德教育活動設計心得分享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6年8月16日教研資字第1061500748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品德教育、增進各界於品德教育相關領域之知識,國家教育研究院品德教育資源網將辦理品德教育活動設計心得分享。 三、場次與時間: (一)時間:106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 (二)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9樓簡報室。 (三)主講: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江伊薇教師;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黃乙玉教師。 (四)講題:品德教育活動設計心得分享。 四、線上報名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最新消息」查詢;洽詢電話(02)7740-7875。 五、本局同意參與活動教師與行政人員以公假出席。
  • 兒童青少年暑期犯罪預防活動

    一、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地檢署106年8月3日桃檢坤護善字第10619000490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青少年兒童於暑假期間常因缺乏法治觀念而從事不當休閒活動,涉足不良場所或誤觸法網,導致犯罪機率大增,該署司法保護網站(http://www.typb.org.tw)舉辦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活動辦法如附件,請學校鼓勵學生上網填答。 三、法務部為強化兒童及少年法治觀念及守法意願,特於本(106)年7月1日迄9月15日辦理「炎夏『漫』活,創意說『畫』2017年暑期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及服務利他四格漫畫徵件活動」,請鼓勵學童報名參加,活動辦法詳情請上法務部「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http://tpmr.moj.gov.tw)查詢
  • 106年閱讀租稅教材抽獎獎勵活動海報及辦法各1份,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說明: 一、為有效推廣校園租稅教育,強化學生對租稅認識之深度及廣度,落實租稅教育向下扎根校園之目的。 二、內容摘錄: (一)活動期間:106年8月15日0時至106年10月20日24時止。 (二)名單公布:106年11月9日前公開舉行抽獎,並發布新聞稿張貼本局及市府入口網站,抽獎獎額依各校參加人數比例抽出5%(本局得視參加人數多寡,於經費額度內調整抽獎獎額百分比),每名贈便利商店禮券1份。 (三)領獎期限及方式:請學校指定代表於106年12月15日前攜帶獎金簽收單至本局或分局代領獎金(至分局領獎者,需先將獎金簽收單傳真(03)335-6682至服務科宣導股,聯絡電話(03)332-6181分機2323,俟電話通知始至分局領取),再轉發得獎學生。 (四)詳情請參閱活動辦法或至本局網站http://www.tytax.gov.tw,於宣導園地項下活動主打星查詢。 正本:桃園市各中、小學校 副本: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714
  • 「臺中東南扶輪社第十二屆(2017-2018年度)全國國中、小學生書法比賽」

    一、依據臺中東南扶輪社106年8月3日東南扶社字第49017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鼓勵國中、小學生對於書法之研習,從而進行書法創作,藉以培養學生透過書法提升藝術與個人涵養,特辦理旨揭比賽。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初賽: 1、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18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 2、收件地點:請將作品郵寄至「臺中東南扶輪社收」(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路2-3號8樓811室)。 3、聯絡人:謝佳惠小姐,電話:(04)22241212,傳真:(04)22248492。 (二)決賽: 1、日期:106年10月29日(星期日)。 2、地點:臺中市永安國民小學「永安館」(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33號)。 3、方式:採現場書寫,比賽時間為90分鐘,題目、落款格式當場公布。 4、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電話:(04)24624470。 四、活動簡章請逕至官網(http://www.rotarytcse.org.tw)下載。
  • 「106年環境教育提案徵選計畫」

    一、依據財團法人黑松教育基金會106年8月2日106黑松基會通字第004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財團法人黑松教育基金會邀請本市教師運用多元的思考方式引導學童,以培養學童對周遭環境問題的關心與自發性行動。 三、旨揭計畫時程及內容詳如附件徵選計畫,活動分三階段執行,資訊如下: (一)計畫說明暨教師工作坊: 1、各場次資訊: (1)106年9月13日忠福國小場次:課程內容為創意思考,將分享設計思考、創意啟發等概念。 (2)106年9月27日社子國小場次:課程內容與忠福國小場次相同。 (3)106年9月20日大安國小場次:課程內容為美學與環境教育,將結合美學與環境教育概念,帶領教師了解適合學童的在地藝術教育課程。 (4)106年10月11日中壢國小場次:課程內容為用身體感受環境,將藉由身體的律動與學習,感受環境面臨之危機。 2、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s://teos.tyc.edu.tw/)-忠福國小、社子國小、大安國小及中壢國小項下報名,課程搜尋關鍵字:黑松講堂。 3、教師工作坊之參與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二)提案報名與執行:預計於106年9月25至10月16日受理各校提案報名,提案主題說明及格式請參閱附件。 (三)提案徵選比賽: 1、初選日期:107年1月5日。 2、決選日期:107年3月20日。
  • 「安心 安家」社會福利宣傳資訊

  • 106年教師節留言活動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6年8月9日教研資字第10615007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摘要如下: (一)留言活動期程:即日起至106年9月17日(星期日)止。 (二)得獎公布日期:得獎名單於106年9月27日(星期三)前公布於活動網站,並發送得獎通知給個人與所屬學校。 (三)參賽資格:全國學生(不限階段別)及社會人士。 (四)活動獎項:將評選出15名最佳留言者,獎品為500元禮券(或等值獎品)。 三、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來函及活動計畫各1份,相關訊息請逕至愛學網(網址:http://stv.moe.edu.tw)查閱。
  • 「2017『媽媽教我的詩』全國兒童創意朗詩大賽」

    一、為鼓勵學生學習母語,透過朗讀母語詩,增進族群間相互尊重與包容,本社與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共同推動「2017『媽媽教我的詩』全國兒童創意朗詩」網路徵件活動。 二、惠請  貴校師長在教學教案中,多加運用母語詩作素材,輔導學生朗讀演練,上傳分享學生影音作品(影片長度限3分鐘內,一鏡到底,不得後製、剪輯),並至本活動官網: www.readapoem.com.tw 線上報名。 三、個人、團體皆可參加。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詩作可任選。歡迎跨語類報名,同一個人、團體可分別錄製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類作品,惟同一語類以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四、作品報名至106年10月20日止。同時開放人氣票選活動,更歡迎師生親友一起來集人氣。 五、活動相關問題,請詳『媽媽教我的詩』活動官網www.readapoem.com.tw、粉絲專頁或洽活動專線(02)2391-2112(請於週一至五 9:00~12:00、13:30~17:30來電)。
  • 「2017『媽媽教我的詩』全國兒童創意朗詩大賽」

    一、為鼓勵學生學習母語,透過朗讀母語詩,增進族群間相互尊重與包容,本社與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共同推動「2017『媽媽教我的詩』全國兒童創意朗詩」網路徵件活動。 二、惠請  貴校師長在教學教案中,多加運用母語詩作素材,輔導學生朗讀演練,上傳分享學生影音作品(影片長度限3分鐘內,一鏡到底,不得後製、剪輯),並至本活動官網: www.readapoem.com.tw 線上報名。 三、個人、團體皆可參加。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詩作可任選。歡迎跨語類報名,同一個人、團體可分別錄製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類作品,惟同一語類以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四、作品報名至106年10月20日止。同時開放人氣票選活動,更歡迎師生親友一起來集人氣。 五、活動相關問題,請詳『媽媽教我的詩』活動官網www.readapoem.com.tw、粉絲專頁或洽活動專線 (02)2391-2112 (請於週一至五 9:00-12:00、13:30-17:30來電)。
  • 「106年上海銀行畢卡索繪畫比賽」

    一、依據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文教基金會106年8月7日上文字第05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藝術創作、關懷社會人文、培養國人文化創意競爭力,特辦理旨揭比賽。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參賽資格:就讀大學、高中、國中、國小及幼兒園之學生。 (二)收件時間:106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點: 1、親自交件: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各地營業單位服務臺。 2、郵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畢卡索繪畫比賽活動小組收」(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87號5樓之1)。 四、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2)2515-5511分機602。 五、活動簡章請逕至官網(http://www.scsb.com.tw/)查閱下載。
  • 「106年度桃園市政府聰明消費影片競賽」網路票選人氣獎活動

    一、依106年度桃園市政府聰明消費影片競賽及推廣活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網路票選時間為106年7月17日至11月5日,參加投票者有機會抽中新臺幣300元超商禮,詳細資訊請上本活動專屬網站(www.exhibition-one.com)查詢,惠請貴機關協助公告相關資訊,並鼓勵所屬踴躍投票。
  • 為鼓勵本市學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提升學生本土語言學習興趣, 鼓勵學生多發展本土語言專長,針對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所轄公私 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予以獎勵

    獎勵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參、奬勵方式:   一、通過教育部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一)基礎級、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     (二)中級、中高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750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及每名核發獎金750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及每名核發獎金750元整。     (三)高級、專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1000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小功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1000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小功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1000元整。   二、通過中央客家委員會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     (一)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500元整。     (二)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750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及每名核發獎金750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及每名核發獎金750元整。     (三)中高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1紙及每名核發獎金1000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小功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1000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小功1次及每名核發獎金1000元整。  三、通過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委託辦理或同意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語言 能力認證:   (一)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1紙。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1次。    (二)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1紙。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2次。     (三)高級、薪傳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1紙。       2.國中:由學校核予小功1次。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小功1次。  四、上開三項能力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合格效力,應以中央或本市教育主      管機關認可之發證單位所發之正式文書為準且同一級別敘獎一次為      限。 肆、申請及獎勵程序:  一、符合本實施計畫第參點獎勵規定之在學學生為申請前一年度通過本      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檢附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向就讀學校提出申      請,並由各校本權責予以敘獎。  二、本計畫依規定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之學生,請檢附認證證書或成      績單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彙整獎勵清冊後,函報本府教育      局辦理。  三、以上敘獎及獎金請於申請當年度3月31日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各校應於申請當年度4月30日前內造具學生獎勵清冊函報本府教育局      ,逾期不予受理。  四、通過同一語系之獎勵,擇優敘獎以一次敘獎為限,已申請其他機關獎勵      者不得重複申請。 伍、本實施計畫未規定事項,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