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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請參考運用。
主旨: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影音短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6月16日總處綜字第114100114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 人事總處為期推廣員工協助方案(以下簡稱EAP)政策推動重點,以增加辦理業務知能及提升服務品質,特製作旨揭影音短片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人員/EAP專區/如何辦理EAP(https://www.dgpa.gov.tw/mp/submenu?uid=225&mid=223)項下,請參考運用。 三、 另如有與廠商簽訂EAP委外服務契約者,宜於契約條款或招標需求中,明定廠商應提供具備合法資格之專業人員名單,並於履約期間持續落實合法專業證書或執業執照之查驗作業,以維護服務品質。頂社國小114年度暑期品德高爾夫營隊錄取學生名冊(含備取名冊)
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暑期品德營參加學生名冊(正取) 編號 學校 姓名 班級 聯絡人 聯絡電話 1 頂社國小 李宇禾 六年甲班 李文傑 2 頂社國小 曾翊庭 六年甲班 蘇金紅 3 頂社國小 藍鈺傑 六年甲班 藍儒偉 4 頂社國小 卓祥逸 五年甲班 陳素蘭 5 頂社國小 呂嘉珩 五年甲班 呂尚達 6 頂社國小 曾品寬 四年甲班 曾華志 7 頂社國小 周代翔 四年甲班 楊惠淳 8 頂社國小 邱子川 四年甲班 曾薏芳 9 頂社國小 呂嘉芸 四年甲班 呂尚達 10 山豐國小 徐弘昇 六年級 徐佳萍 11 南崁國小 謝秉桓 六年11班 謝炅廷 12 錦興國小 竺宥諄 六年8班 陳麗妃 13 青溪國小 沈曉虹 609 邱秀蓮 14 南門國小 龔爵 五年5班 蘇佳慧 15 青園國小 林品妍 5年2班 林敬恩 16 新莊國小 曹嘉晏 五年乙班 王馨華 17 興仁國小 簡瑋彤 五年五班 柯秀青 18 光明國小 邱聿辰 四年九班 李宛儒 19 仁善國小 黃偉誠 四年丙班 黃譓育 20 中壢國小 劉仲恩 四年五班 劉昌皓 21 新坡國小 歐陽仲威 四年己班 陳詩婷 22 新勢國小 饒雅茹 四 徐桂珠 23 青埔國小 吳科震 四年9班 葉玟琪 24 建德國小 蘇康榕 410 邱思瀛 25 錦興國小 謝芊芊 四年一班 林郁玲 26 新屋國小 蔡以愛 四年六班 蔡語婕 27 錦興國小 竺睿新 四年2班 陳麗妃 28 大園國小 許豈維 4年3班 馮欣慧 29 龜山國小 葉欲驊 四年九班 羅惠玲 30 光明國小 范政勳 5年五班 潘沛瑜 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暑期品德營學生備取名冊 編號 學校 姓名 班級 聯絡人 聯絡電話 1 公埔國小 戴暐航 三年孝班 蕭婉玲 2 山豐國小 徐銘澤 四年仁班 徐佳萍 3 大坑國小 林芳瑜 四年乙班 李昀穎 4 光明國小 潘羿燊 5年七班 潘抿錩 5 大華小學 林郁芙 3年誠班 林敬恩 6 錦興國小 劉畇希 303 倪曉春 7 興仁國小 簡以宸 三年三班 柯秀青 8 西門國小 呂宥樂 三年五班 徐翊禎 9 南門國小 龔主 三年五班 蘇佳慧 10 外社國小 羅浩銘 三年甲班 羅啟菖- 公告 | 教導主任 | 人氣:305
頂社國小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1次(第1-15招)代理教師甄選公告
一、代理教師類別及缺額: 實缺:1人 二、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1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2次招考:114年7月1日 (星期二)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3次招考:114年7月2日 (星期三)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4次招考:114年7月3日 (星期四)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5次招考:114年7月4日 (星期五)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6次招考:114年 7月 7日 (星期一)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7次招考:114年 7月 8日 (星期二)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8次招考:114年 7月 9日 (星期三)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9次招考:114年 7月 10日 (星期四)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10次招考:114年 7月 11日(星期五)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11次招考:114年 7月 14日(星期一)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12次招考:114年 7月 15日(星期二)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13次招考:114年 7月 16日(星期三)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14次招考:114年 7月 17日(星期四)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15次招考:114年 7月 18日(星期五)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招聘類科之代理教師公告錄取後即停止該類科教師甄選作業。 三、報名地點: 幼兒園或人事室 電話:03-3241182轉610或710 其他未盡事宜詳如簡章。頂社國小114學年度第1次(第1-10招)代理教師甄選公告
一、代理教師類別及缺額: 實缺(增置9班以下):1人 虛缺(合理教師員額預估缺):2人 餘額增派(推展教育特色實施計畫)實缺:1人 虛缺(留職停薪缺):1人 二、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1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2次招考:114年7月1日 (星期二)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3次招考:114年7月2日 (星期三)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4次招考:114年7月3日 (星期四)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5次招考:114年7月4日 (星期五)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6次招考:114年 7月 7日 (星期一)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7次招考:114年 7月 8日 (星期二)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8次招考:114年 7月 9日 (星期三)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9次招考:114年 7月10日 (星期四)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第10次招考:114年7月 11日(星期五)下午12時至下午16時止 招聘類科之代理教師公告錄取後即停止該類科教師甄選作業。 三、報名地點: 本校人事室或教務處 電話:03-3241182轉710或210 其他未盡事宜詳如簡章。桃園市114年度暑假愛心午餐數位餐食券 兌領通知單及注意事項
桃園市114年度暑假愛心午餐數位餐券兌領通知單及注意事項 貴家長您好: 市府補助學生114 年度暑假期間午餐,本年度新增「數位兌領」方式,讓貴子弟可持「市民卡學生證」至超商兌領暑假愛心午餐。以下注意事項敬請 貴家長務必充分了解並協助叮嚀孩子領取餐食。 供餐日期:暑假期間 7月1日(二)至8月31日(日),共62天。 取餐時間:當日最後取餐日23:59前,逾時未領取則當日數位餐券失效。 取餐地點: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全臺各縣市鄉鎮的四大超商也可以兌領餐食。 【兌領方式及面額】: 受補助學生可憑「市民卡學生證」到四大超商兌領餐食,保障學生暑假期期間每日皆有愛心午餐可享用。 選好餐食後,至超商櫃台,請先向店員說要使用「桃園暑假愛心午餐券」,出示自己的「市民卡學生證」讓店員靠卡感應,即完成兌領手續。 愛心午餐數位餐券採實支實付1次兌換方式,剩餘金額不可累積於下次使用,超過超商優惠金額,需自付差額,各超商優惠方案如下: 元 元 元 元 【兌領餐食內容規範】: 餐食以「均衡健康、衛生安全」為原則,例如:鮮奶、麵包、三明治、沙拉、各類包子、茶葉蛋、飯糰、便當等餐食。(結合超商系統設定) 不可兌領:糖果、零食、餅干、汽水、酒類、提神 飲料、菸品、書籍、遊戲點數…等,超商系統會進行鎖定,學生是無法領取的。 兌領的餐食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如為組合餐(搭配飲品),請選取鮮奶、豆漿、燕麥奶、優酪乳等飲品。 【重要公告】: 離開櫃台前,請務必向店員確認是否兌領成功,再離開超商櫃台。 如未於規定時間內兌領,數位餐券過期即會失效,隔日無法再使用。 暑假期間學生到校參加課程活動,午餐統一由學校供應者,當日不得再重複兌領數位餐券。 兌領餐食時,請家長指導孩子將良好的國民生活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注意禮貌及秩序,遵守兌領規則及餐食內容規範,耐心等候店家處理。 8.請指導或協助貴子弟妥善保管好「市民卡學生證」,養成負責任的好習慣。 到四大超商兌領暑假愛心午餐以持「市民卡學生證」實體卡片最為方便,請多加利用。若未帶到卡片,必須至超商機台操作,手續較為繁複,且需記住正確卡號,請各位同學務必多利用實體卡片兌領為佳。 9.貴子弟市民卡學生證:請家長及學生記住自己的卡號及學號,學生證可拍照儲存。 Q&A: 1.「市民卡學生證」沒帶到、遺失或靠卡感應沒反應,如何領餐? [請記住「學號」及「卡號」,改用手動輸入兌領 7-11、萊爾富可至超商機台(統一超商i-bon、萊爾富Life-ET),依照操作頁面流程,輸入市民卡學生證「學號+卡號」列印出小白單,再拿到櫃台完成兌領餐食作業。 7-11、全家、OK超商可將「學號+外觀卡號」告知門市人員,由門市人員協助手動輸入進行領餐。勤休制度宣導
一、工時規定** 1. **每日正常工時** (依公務員服務法) - **8小時制**:原則每日辦公8小時,每週40小時。 2. **加班限制** (依公務人員服勤實施辦法) - 一般加班時數,連同正常上班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上限60小時,假日加班上限12小時)。 - 一般專案加班時數,連同正常上班時數不得超過14小時(每月加班上限80小時) - 急迫必要、調度困難之專案加班,每日工時不受14小時限制(不得連續超過3日) - 加班補休應於2年內休畢,請務必排休。 二、休假類型** 1. **例假日與國定假日** - 週休二日(星期六、日) - 每年國定假日依行政院公告 114.5.9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5個國定假日,1.小年夜2.勞動節3.教師節4.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5.行憲紀念日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2&pid=12440 2. **兼任行政教師休假** - 依年資計算: - 服務滿1年,第2年起:7天 - 服務滿3年,第4年起:14天 - 服務滿6年,第7年起:21天 - 服務滿9年,第10年起:28天 - 服務滿14年,第15年起:30天 -初任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於次學年續兼時,得按到職當學年在職月數比例(併計未中斷之代理教師年資)核給休假。 - **國民旅遊卡:休假10天以內補助國旅遊卡費用,1600元/日。 - **休假未休完:未休畢日數扣除10日(領取國旅卡補助)後,核給未休假加班費。 3. **其他假別** - **病假**:每年28天(超過者,以事假抵銷)。 - **事假**:每年7天(超過者,應按日扣除薪給)。 - **家庭照顧假**:每年7天(併入事假計算)。 - **婚喪假**:婚假14天,喪假依親等5-15天。 三、差勤管理** 1. **簽到退方式** - 線上系統。 2. **曠職** - 曠職扣薪並視情節依規定懲處,曠職遲到早退累積滿1小時以曠職半日扣薪。 四、權益提醒** 1. ** 事假、家庭照顧假、病假、婚喪假、生理假、產前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得以時計。 2. ** 女性公務員享有「生理假」,全年請假不逾3日不併入病假。 3. ** 分娩前,給產前假8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娩假42日,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並 以21日為限。 4. ** 請婚假、娩假、流產假、產前假、陪產檢及陪產假不扣薪,並由學校支應代課鐘點費。性騷擾防治宣導
性騷擾防治宣導旨在預防性騷擾事件發生,並協助受害者尋求救濟。 防治工作包含宣導性騷擾的定義和影響,以及教導如何避免成為受害者或避免成為加害人,並提供協助資源。 一、性騷擾定義與影響 性騷擾的定義:指以言語、肢體或其他行為,對他人造成性或性別的歧視、冒犯、不適或傷害,進而影響其工作、學習或生活之進行。 性騷擾的影響:對受害者可能造成心理創傷、精神壓力、社交問題,甚至影響身心健康。 二、性騷擾防治措施 預防措施: 認識性騷擾:: 了解性騷擾的定義與範圍,以避免不當行為。 建立性別平等觀念:: 尊重他人,並以平等、友善的方式互動。 建立安全環境:: 在職場、學校、社區等場所,營造尊重和友善的環境。 處理措施: 保持冷靜:: 避免驚慌,記下事件發生之時、地、人、事、物等相關資訊。 立即要求停止:: 對於騷擾行為,直接表明拒絕及要求停止。 尋求協助:: 告知親友、主管機關、警察機關等,尋求協助與支持。 三、協助資源 1.人事總處性騷擾防治區 https://www.dgpa.gov.tw/mp/archive?uid=747&mid=746 2.教育部性騷擾防治區 https://depart.moe.edu.tw/ed4200/News.aspx?n=48877E0BEC3129EA&sms=1AD1C90274B18F30 3.勞動部性騷擾防治區 https://eeweb.mol.gov.tw/genderZone/harassment.html 四、宣導重點 性騷擾不是性別玩笑:: 應嚴肅看待,並積極處理。 性騷擾被害人有權利:: 可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向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性騷擾加害人應負責任:: 應接受法律制裁。 所有人都有責任:: 建立尊重和友善的環境,共同維護性別平等。 五、檢附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詳參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