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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氣棒或維他命棒」類似電子煙產品對健康之危害及相關法規規定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11月15日國健教字第1069908277號函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1月22日桃衛健字第1060094099號函辦理。 二、電子煙係以電子方式釋放含甲醛、重金屬及其他化學物質之氣霧或蒸氣,製造或形成類似菸品體驗效果之產品,有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之認知,進而提高提早接觸菸品之可能性。旨揭「蒸氣棒或維他命棒」具有細長圓筒外型及長方形,外觀與菸品近似,吸用情狀與菸品同,且使用後產生之煙霧繚繞,顯具有電子煙重要特徵,不論其名稱為何,均符合電子煙定義。 三、鑒於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兼具「成癮性物質」及「戒菸輔助劑藥品之成分」兩種特性,而「電子煙」大多含有尼古丁成分,爰衛生福利部於98年3月起即將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政府已跨部會動員,強化各部會之分工,從邊境攔檢、溯源追查、流通稽查、監控管理、宣導傳播及戒治輔導等各方面著手,全面防制電子煙之危害。 四、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含有尼古丁,則屬偽劣假藥,依藥事法規定,製造或輸入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販賣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倘電子煙產品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詞句,即使不含尼古丁成分,亦違反藥事法有關廣告之規定,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銷燬之。 五、電子煙對健康之危害性: (一)電子煙含尼古丁具成癮性,且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非常容易過量、中毒。 (二)電子煙除尼古丁外,亦含致癌物甲醛、乙醛及其他有害物質,如丙二醇、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菸草生物鹼或其他超微粒子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使用者可能產生癌症及其他疾病之健康危害。 (三)電子煙二手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較傳統紙菸更為明顯,於室內使用電子煙,其煙霧不易揮散,空氣中除可測得大量丙二醇、甘油、尼古丁濃度,亦伴隨高濃度的PM2.5微粒。 (四)電子煙會提高「呼吸道及肺部疾病」風險,會使呼吸道受到損害,並讓肺臟過度發炎。更可能會因為交感神經的活性被提升,或心臟正腎上腺素的濃度增加,導致心跳加快,進而引發心臟疾病。 (五)電子煙油可隨意添加,國內外已查獲多起電子煙含毒品之案例。 (六)電子煙具爆炸危險性,已成為不定時炸彈,爆炸事件頻傳,引起火災和嚴重燒傷。- 公告 | 護理師 | 人氣:892
「桃園市106年度結合家長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培訓校園防毒守門員」
一、依據行政院106年7月21日院臺法字第1060181586號函「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8053號函補助結合家長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有效解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問題,發揮親職教育功能,引領家長扮演反毒守門員角色,於家庭第一線著手進行反毒把關,故結合各學制學生家長會,希冀發揮引導作用,帶領學校家長群體共同參與藥物濫用防制。 三、本次活動計畫辦理內容: (一)家長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培訓校園防毒守門員知能研討會: 1、時間:106年12月4日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止。 2、地點:桃園市新興高級中等學校國際會議廳。 3、對象:由本市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各校家長會會長(或家長會推薦幹部)參與,請鼓勵相關人員參與。 (二)校園志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培訓校園防毒守門員宣導培力研習: 1、時間:106年12月22日上午8時30分起至下午5時止。 2、地點:救國團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402教室。 3、對象:各校家長及校園志工(晨光、入班志工,預計招收60名),請鼓勵相關人員參與。 四、面對新興毒品層出不窮,配合新世代反毒策略綱領。 五、敬請各校鼓勵家長會積極參與,使家長更加了解當前毒品危害之種類與預防作為,讓藥物濫用防制網絡加入家長夥伴,參與研討會之各校家長會會長(或推薦幹部)及校園志工,全程完成研習課程頒發「桃園市校園防毒守門員」研習證書一張。 六、本案活動請各校利用下列網址報名: (一)家長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培訓校園防毒守門員知能研討會:https://goo.gl/yThpf5,請於11月29日前報名完成報名。 (二)校園志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培訓校園防毒守門員宣導培力研習:ttps://goo.gl/e8oDSP,請於12月11日前報名完成報名。- 公告 | 人氣:809
轉知-菓林國小辦理桃園市106年度教育學堂親職教育講座,敬請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26日桃教小字第1060031670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19:00至21:00。建議入場時間18:45~18:55。 三、講座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菓林國民小學活動中心(桃園市大園區菓林里12鄰41號)。 四、講座名稱:親子共遊書海。 五、主講人:林玫伶校長。 六、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菓林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八、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聯絡人—林國小輔導組長陳意淳,聯絡電話3835096分機620。-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788
「青少年網站-性福e學園」
「青少年網站-性福e學園」(http://young.hpa.gov.tw) 旨揭網站使用對象包括青少年、家長以及學校教師,網站內容包含「最新消息」、「青少年學園」、「家長學園」、「教材百寶箱」、「發燒話題」及「諮詢特派員」- 公告 | 人氣:747
轉知-楊梅國中辦理106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宣講,敬請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講座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晚上7至9時。 二、講座地點:本校圖書館一樓多功能會議室。 三、講座主題:媽媽沒教我的三件事。 四、講師:莊凱詠 老師。 五、本市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楊梅國中」登錄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六、為饗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現場不提供杯水。 七、本案聯絡人:輔導處林組長,聯絡電話:4782024轉611。-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829
轉知-光明國小辦理桃園市106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敬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5年12月14日桃教小字第1050100652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辦理方式如下: (一)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七時至九時。 (二)地點:本校二樓圖書館。(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三)主講人:葉明修老師。 (四)講題:良好的教養與學習成效。 三、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光明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四、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輔導組長紀懿芷,聯絡電話:3127066分機611。-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821
轉知-新屋高中辦理106年度教育學堂親職教育講座,敬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60030214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19:00至21:00 三、講座地點: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視聽教室 四、講座名稱:親師合作,讀懂孩子的心 五、講師:蔡毅樺老師 六、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新屋區新屋高中」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外校家長參與講座將開立參加證明書。 八、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九、本案聯絡單位:輔導組長江姵萱。聯絡電話:03-4772029轉611。-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872
國小數學領域「106年度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領綱宣導講座研習」與十二年國教「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素養導向教學設計社群種子教師增能研習」兩項研習共三場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106年11月13日桃教小字第10600912601號函與桃園市國小推動十二年國教「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素養導向教學設計社群種子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原教育局11月13日領綱宣導講座函文中,數學領域講座(兩場次)之時間場次因場地協調問題,更改為: (一)106年12月9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普仁國小辦理。 (二)106年12月23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新坡國小辦理。 三、另國小數學領域十二年國教「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素養導向教學設計社群種子教師增能研習」訂於106年12月2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埔心國小辦理。 四、請各校指派各領域召集人或教師參加,各場次名額有限,建議本三場研習擇一參加即可。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建議分配之區域如下:(復興區自由選擇) (一)蘆竹區、大園區、龜山區之學校至埔心國小(12月2日)。 (二)桃園區、中壢區、八德區、龍潭區之學校至普仁國小 (12月9日)。 (三)平鎮區、大溪區、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之學校至 新坡國小(12月23日) 六、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登錄報名(各開課場地學校)。- 研習通知 | 教務組長 | 人氣:972
桃園市106年度國教輔導團國民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小組辦理本市「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素養導向教學設計社群種子教師增能研習」
說明: 一、依據本市教育局106年11月10日桃教小字第106008846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本市106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 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國小領域社群種子教師認證產出型工作坊」之執行計畫【3-21-41-5:桃園市國小推動十 二年國教「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素養導向教學設計社群種子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小組 五、協辦單位:桃園區永順國小、平鎮區文化國小 六、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 1、輔導團所屬領域小組輔導員全體參加。 2、申辦領綱素養導向社群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3、各校領域學校召集人及一般教師參加 (二)研習人數:每場以45人為限。 (三)辦理時間、地點: 1、106年12月9日星期六9:00-16:00,平鎮區文化國小。 2、106年12月23日星期六9:00-16:00,桃園區永順國小。 (四)報名方式:請至市府教育處教師研習系統「龍潭區高原國小」研習項目下報名 (五)承辦人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專任輔導員劉秀琴老師(高原國小衛生組),電話:4717009 #330- 研習通知 | 教務組長 | 人氣: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