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童軍服務員思源日活動」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2月24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福豐國中(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326號)。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2月19日(星期一)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6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檔案下載專區(http://www.tyc.edu.tw/home.jsp?id=29&parentpath=0,26,28)下載。
  • 「三五童軍節慶祝大會」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3月4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石門營地。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2月6日(星期二)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6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檔案下載專區(http://www.tyc.edu.tw/home.jsp?id=29&parentpath=0,26,28)下載。
  • 107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調查一案,請查照

    申請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請種類: 1.服務屆滿10年者。 2.服務屆滿20年者。 3.服務屆滿30年者。 4.服務屆滿40年者。 (二)資格: 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至本(107)年7月31日止,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屆滿10年、20年、30年及40年且成績優良者。 1.所稱「連續服務」:自任職之當月起(含月底),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算月不算日)連續未曾中斷;中斷者,自其再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算。 2.所稱「成績優良」:最近10年考核結果,均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1)曾有記過處分而為功過程度相當之記功(或累積嘉獎3次)相為抵銷者,仍不符合獎勵辦法之規定,宜順延辦理至其最近10年內未有記過或記大過處分紀錄再予請獎。 (2)若受獎前或受獎後3年內因受記大過以上之行政處分、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7款情事者,應撤銷之。 (3)最近10年考核或評鑑結果未達成績優良(指四條三款留支原薪),其係因患重病請病假超過規定,或全年度因公傷病未到校服務,仍視為成績優良;其係因患重病請事病假合計超過規定所致者(指延長病假),應扣除該未達成績優良之年資,補足10年成績優良年資。 (4)最近10年考核或評鑑結果未達成績優良者,除前項規定之情形外,應重新起算達連續10年成績優良,並於符合服務屆滿該年(10.20.30.40年)時,始得請頒資深優良教師獎勵。 (5)因患重病請延長病假,致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因視其最近10年考核結果而定,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若非為最近10年內,則可視為服務年資;若為最近10年內,則應扣除該未達成績優良之年資,補足10年成績優良年資。 (6)非因患重病請延長病假,致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因視其最近10年考核結果而定,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若非為最近10年內,則可視為服務年資;若為最近10年內,則應重新起算達連續10年成績優良,並於符合服務屆滿20年時,始得請頒資深優良教師獎勵。 (7)因留職停薪致考列另予成績考核之年資,若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者,得合併視為服務年資,並以其是否為最近10年考核結果而定。 3.請頒年資含服役年資,但指公教人員應徵入伍經保留底缺,退伍後仍任專任教師者。 4.軍職年資,如非實際擔任教學工作,不予採計。 5.代理教師年資,依教育部96年5月3日台人二字第0960046905C號令修正發佈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曾任3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含兵役輪代及懸缺代理教師),於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規定敘薪有案,於補實後,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算月不算日),其代理教師之年資可併計。 6.留職停薪年資應予扣除(但前、後年資視為連續),帶職帶薪年資可併計。 7.辭職進修研究所,於畢業後,仍任教職未曾中斷者,除進修期間年資不計外,進修前、後年資視為連續。 8.任教「前」充任教育行政機關核備有案之公私立幼稚園(當時應取得教師資格),如其轉任年資銜接,得併計。 9.專任合格教師於服務期間借調或支援行政機關,仍返校授課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其借調或支援期間之年資。 二、經本室初步統計名冊如下: 1.服務正好屆滿10年者:無 2.服務正好屆滿20年者:無 3.服務正好屆滿30年者:無 4.服務正好屆滿40年者:無 三、請各位老師確實檢視自身任教年資2.若有漏列或疑問者請務必於107年2月12日前向本室查詢。 3.推薦表(如有私校年資,應另附私校考核證明),推薦表請索取或下載,填妥後並檢附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107.2.12前送交本室辦理後續事宜。
  • 轉知107年起公立學校教職員遺族撫卹金發放事宜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03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臉書粉絲專頁」

    一、本局於107年1月11日成立臉書粉絲專頁,以貼近民眾之社群媒體經營方式,佈達各項社會福利政策與資訊,提升民眾對於各項資訊認識及掌握。 二、有鑒於粉絲專頁甫上線,惠請於貴機關學校相關平台協助推廣,網址為「https://www.facebook.com/tycgsw/」,並提供小廣告(詳如附件1)及橫幅廣告(詳如附件2)2則圖示,以供置入連結使用,無任感荷。
    • | 人氣:694
  • 禁止於本校露天燃燒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違反者,最高可裁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二、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違反者,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倘若發現露天燃燒行為,將依法處分。
  • 專業蝴蝶解說員培訓

    簡章下載網址: 寬尾鳳蝶→http://www.butterfly.org.tw/?page_id=2161 劍南蝴蝶步道→http://www.butterfly.org.tw/?page_id=2154
  • 「入侵紅火蟻的介紹與防治」數位學習課程已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上線

    「入侵紅火蟻的介紹與防治」數位學習課程已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上線
  • 「美麗海灣.無塑海洋」全國繪圖比賽

  • 「菸、檳危害防制教育網紅就是你短片競賽計畫」

    二、旨揭計畫為藉由活潑的短片推廣「菸、檳危害理念,拒菸、拒檳態度融入行為」至校園,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收件截止日期為107年5月1日。 三、本案倘有未盡事項,請洽:陽明大學臨床護理研究所兼任助理張小姐,連絡資料如下:電話:(02)2826-7000分機5065或分機7362,電子信箱:nosmoking.edu@gmail.com,收件地址:11221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護理學院604室。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7年兒童戲劇遊戲冬令營

    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s://goo.gl/LS7Vp6)查詢。
  • 轉知-「桃園市107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簡章」、「桃園市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申請推薦表」、「桃園市107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特殊需求申請表」及「桃園市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Q&A」,各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簡章及相關資料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 三、請務必將本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以供家長及學生下載參閱。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請協助提供。 四、如對本案簡章有所疑問,請洽中山國小輔導室(03-2203012分機610)或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03-3322101分機7581)。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719
  • 桃園市107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考試辦理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一)報名時間:107年2月1日(星期四)至2月4日(星期日)止。 (二)報名地點:桃園國中(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電話:03-3326096)。 (三)考試時間:107年3月18日(星期日)。 (四)考試地點:桃園國中(試場座次表於考試前1日公布於各試場公佈欄)。 二、考試範圍: (一)以現行國民中學106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二)以現行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畢業班6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三、檢附旨揭簡章及報名表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區公所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789
  • 「107年第一梯次長期海外志工」招募資訊

    二、本案第一梯次長期海外志工,開放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21日止。 三、本案招募詳情請參閱附件「國合會107年度海外服務工作團長期海外志工第一梯次報名簡章」,或連結至該會海外志工入口網報名:http://web.icdf.org.tw/ICDF_VOLUNTEERS/PubVT,倘對以上報名資訊有疑義,請電郵該會志工小組信箱: tov@icdf.org.tw,或於上班日電洽本案聯絡人:02-2873-2323馮小姐(分機310)。
  • 「本市106學年度國小英語教師專業發展增能進階工作坊」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6學年度國小英語教師專業發展增能進階工作坊實施計畫暨平興國小107年1月8日平小教字第1070000165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本市英語教師全英語教學之教學知能與專業能力,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旨揭研習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市具有國小英語初階研習證書,且擔任英語教學之現職編制內正式教師,以30名為原則,備取若干名。 (二)研習時間:107年3月7日(星期三)至107年6月6日(星期三)每週三下午1時至4時,共計36小時。 (三)研習地點:中原大學。 (四)報名方式:採傳真報名及E-mail報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後,於107年2月28日(星期三)前將核章之報名表傳真至平興國小(傳真電話:03-4029526,教務處吳惠娟組長收),同時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至adm12@gm.psees.tyc.edu.tw,始完成報名手續。 (五)旨揭研習參加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發36小時研習時數及進階證書。 (六)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平興國小教務處吳惠娟組長(聯絡電話:03-4029323分機210)。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小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