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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教育部辦理「VR技術訓練課程」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2月7日臺教資(三)字第1060016322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資訊如下: (一)日期:106年2月11日(星期六)至106年2月13日(星期一)。 (二)地點:國立成功大學成功校區資訊系新館3樓 65304教室(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三)參加對象:中小學教師及行政人員。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2月9日(星期四)下午4時以前,逕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網址:https://goo.gl/4Ey8hx),額滿為止。 三、本活動若有疑義,請逕洽國立成功大學潘則佑博士,聯絡電話:(06)2757575分機62530-2601;E-mail:felix@mislab.csie.ncku.edu.tw。  
  • 轉知「十上e學苑,百禮送滿滿」活動

    一、依文官學院106年2月3日國院數字第106080000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為配合自106年度起,公務人員每年每人應聚焦於業務相關學習之政策,文官學院業於「文官e學苑」數位學習網站(ecollege.nacs.gov.tw)建置學習專區,提供多元數位課程計110門。自即日起至106年8月31日截止,凡於專區完成10小時課程即可參加抽獎,獎項共計100名,活動辦法詳見上開網站公告。  
  • 轉知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理「2017菲律賓瑪德利加合唱團合唱研習工作坊」

    一、依據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06年1月26日樂研字第1063000139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國內合唱音樂之視野擴展、觀摩學習與傳承創新,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6年6月15日(四)13時30分-16時30分。 (二)活動地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 之2號)。 (三)報名日期:106年2月22日至4月10日止(額滿亦即時截止報名)。 (四)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傳真至(02)2933-2667或Email 至 earthchoir@gmail.com。 (五)全程參與者核予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 四、本案聯絡人:大地合唱團張小姐,電話:0905-017-862。 五、活動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檢送-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經國國中106年1月24日經國輔字第1060000529、1060000530號函暨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臨時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初選報名日期:106年4月30日(星期日)至5月2日(星期二),每日早上9點至下午4點止,逾期不受理。 (三)初選報名地點:由學生家長親至經國國中報名。 (四)初選鑑定評量日期:106年5月20日(星期日)。 (五)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經國國中,聯絡電話:3572699分機611及613。 三、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局首頁(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606
  • 轉知-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106年度「戶外教學」及「到校教師研習」課程服務,將於106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整起,開放至台灣山林悠遊網(http://nc.forest.gov.tw/dys)線上報名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106年2月3日竹育字第1062240283號函辦理。 二、有關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之「戶外教學」服務,對象係以國中、國小學生為主,以班級為單位受理報名,額滿為止,另在中心的營運成本考量下,「單日型戶外教學」自今(106)年度起,調整收費額度至每人100元(含門票),並提供每班2位老師免費名額,詳細資訊可洽詢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林先生(03-3821533#303)。 三、另旨揭106年度「到校教師研習」服務,課程主題為《野生新視界》生物多樣性課程,對象係以高中以下教師為主,免收費,詳細資訊可洽詢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曾小姐(03-3821533#301)。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675
  • 檢送「桃園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桃園國小106年2月3日桃小輔字第1060000629號函暨本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小組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755
  • 轉知-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林昭亮大師班」小提琴受教學生招考事宜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2月6日清南大藝術字第1069000738號函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6年3月14日(二)下午1時。 (二)活動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音樂系館。 (三)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6年3月3日(五)下午5時止。 (四)參加學生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三、本案聯絡人:吳靜宜,電話:03-5213132分機8801。 四、活動簡章請逕至國立清華大學藝術學院「2017第五屆臺灣國際客家文化藝術季《林昭亮‧浪漫客家》」網頁(http://cla.web2.nhcue.edu.tw/bin/home.php)查詢。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686
  • 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材、教科用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教材、教科用書,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02151B號函辦理。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三、有關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該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取得路徑為:該局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 五、請加強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持續督導師生使用正版之教科書作為教學及上課之用,以杜爭議。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酷課雲」線上教學影片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月23日北市教資字第106307803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平臺「酷課學習」目前已建置四千餘支線上教學影片,老師、學生及家長無須帳號即可登入平臺重複觀看學習,網址為http://learning.cooc.tp.edu.tw/coocLearning,相關影片類別說明如下: (一)24學科線上教學課程:提供國小5學科、國中9學科及高中10學科各年級線上教學影片,每部影片10至15分鐘。 (二)磨課師系列課程(MOOCs):依據時下熱門議題結合各領域製作磨課師課程,透過時事學習相關知識,掌握時勢脈動瞭解國際情勢。 (三)國中會考:國中考生能於會考前抓到複習重點。 (四)大學學測及指考專區:規劃大考重點複習篇與大考即時解題篇。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臺北市數位學習中心張佳宜小姐,聯絡方式:(02)27535316分機248。        
  •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團體暨機構申請

    一、依據本局105年12月30日召開本市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第7次審議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106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辦作業時程自106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止,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 1、個人申請案: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2、團體申請案: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 1、無申請合作學校: (1)個人申請案: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送交至本市平興國小提出申請。 (2)團體申請案: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市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2、有申請合作學校(具學籍者): (1)高中階段申請計畫書,請依附件格式撰寫。 (2)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擬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學校合作計畫書」(須學校同意、核章)撰寫格式說明如下: 甲、擬與本市市立高中擬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合作計畫之學生,應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本市合作計畫格式如附件1),報本市審議會決議通過後進行合作。 乙、擬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擬訂合作計畫之學生,應經本市審議會許可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再與各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教育部合作計畫格式如附件2),續由該校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許可後進行合作。 三、另前經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2學年度以上之個人或團體申請者,申請人仍應逐年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部計畫提送審議會。 四、申請案彙整:106年5月7日前各設籍學校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市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五、本案相關文件亦可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edu.tw/)重要訊息公告或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st.psees.tyc.edu.tw/~nsbee/)下載。
  •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2017全國科學探究競賽─『這樣教我就懂』」活動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年2月3日高市教資字第10630585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競賽組別:共分國小學生、國中學生、高中(職)學生、教師組、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及海洋科學組(高中職)。 (二)活動日期:即日起至106年6月3日止(參賽人員需於106年3月31日前完成報名註冊暨主題訂定)。 (三)為鼓勵女性、新住民子女及原住民學生參與科學探究,設有加分鼓勵機制及女性桂冠獎、科學新秀獎及科學勇士獎等獎項。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南臺科技大學吳秉澤先生,E-mail:sciexplore2017@gmail.com;於Facebook粉絲團全名為「2017全國科學探究競賽-這樣教我就懂」(https://www.facebook.com/scitechvista2017)。 三、檢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及實施辦法各1份。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697
  • 知「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6年1月10日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一案,請查照。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610
  •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偏鄉地區及離島地區102年至104年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情形調查分析報告一案,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759
  • 檢送-桃園市106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1份

    說明: 一、旨揭考試辦理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一)報名時間:106年2月9日(四)至2月12日(日)止。(星期六、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星期六、日上午9時至12時) (二)報名地點:桃園國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電話:03-3326096)。 (三)考試時間:106年3月19日(日)。 (四)考試地點:桃園國中(試場座次表於考試前1日公布於各試場公布欄)。 二、考試範圍: (一)以現行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二)以現行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畢業班6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三、旨揭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719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106年2月17、18、19日辦理東、北、中、南等四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公聽會」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01955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106年1月23日開始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網路論壇」(網址http://sencir.spc.ntnu.edu.tw/_other/GoWeb/include/index.php?Page=6-A),請轉知同仁知悉,以了解特殊類型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才能班)相關課綱草案內容並提供意見。 三、旨揭公聽會自106年1月23日上午9時起至106年2月16日下午5時止受理報名(報名人數如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四、檢附旨揭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