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4年度暑假愛心午餐數位餐券兌領通知單及注意事項
貴家長您好:
市府補助學生114 年度暑假期間午餐,本年度新增「數位兌領」方式,讓貴子弟可持「市民卡學生證」至超商兌領暑假愛心午餐。以下注意事項敬請 貴家長務必充分了解並協助叮嚀孩子領取餐食。
- 供餐日期:暑假期間 7月1日(二)至8月31日(日),共62天。
- 取餐時間:當日最後取餐日23:59前,逾時未領取則當日數位餐券失效。
- 取餐地點: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全臺各縣市鄉鎮的四大超商也可以兌領餐食。
- 【兌領方式及面額】:
- 受補助學生可憑「市民卡學生證」到四大超商兌領餐食,保障學生暑假期期間每日皆有愛心午餐可享用。
- 選好餐食後,至超商櫃台,請先向店員說要使用「桃園暑假愛心午餐券」,出示自己的「市民卡學生證」讓店員靠卡感應,即完成兌領手續。
- 愛心午餐數位餐券採實支實付1次兌換方式,剩餘金額不可累積於下次使用,超過超商優惠金額,需自付差額,各超商優惠方案如下:
- 【兌領餐食內容規範】:
- 餐食以「均衡健康、衛生安全」為原則,例如:鮮奶、麵包、三明治、沙拉、各類包子、茶葉蛋、飯糰、便當等餐食。(結合超商系統設定)
- 不可兌領:糖果、零食、餅干、汽水、酒類、提神 飲料、菸品、書籍、遊戲點數…等,超商系統會進行鎖定,學生是無法領取的。
- 兌領的餐食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如為組合餐(搭配飲品),請選取鮮奶、豆漿、燕麥奶、優酪乳等飲品。
- 【重要公告】:
- 離開櫃台前,請務必向店員確認是否兌領成功,再離開超商櫃台。
- 如未於規定時間內兌領,數位餐券過期即會失效,隔日無法再使用。
- 暑假期間學生到校參加課程活動,午餐統一由學校供應者,當日不得再重複兌領數位餐券。
- 兌領餐食時,請家長指導孩子將良好的國民生活教育落實於日常生活。注意禮貌及秩序,遵守兌領規則及餐食內容規範,耐心等候店家處理。
8.請指導或協助貴子弟妥善保管好「市民卡學生證」,養成負責任的好習慣。
到四大超商兌領暑假愛心午餐以持「市民卡學生證」實體卡片最為方便,請多加利用。若未帶到卡片,必須至超商機台操作,手續較為繁複,且需記住正確卡號,請各位同學務必多利用實體卡片兌領為佳。
9.貴子弟市民卡學生證:請家長及學生記住自己的卡號及學號,學生證可拍照儲存。
Q&A:
1.「市民卡學生證」沒帶到、遺失或靠卡感應沒反應,如何領餐?
[請記住「學號」及「卡號」,改用手動輸入兌領
- 7-11、萊爾富可至超商機台(統一超商i-bon、萊爾富Life-ET),依照操作頁面流程,輸入市民卡學生證「學號+卡號」列印出小白單,再拿到櫃台完成兌領餐食作業。
- 7-11、全家、OK超商可將「學號+外觀卡號」告知門市人員,由門市人員協助手動輸入進行領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