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國小
103年敦親睦鄰寫生比賽辦法
一、宗 旨:
(一)加強本校與社區之良好情誼,提昇學生美勞暨生活環保意識。
(二)促進本校學生親子關係,提倡家庭正當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頂社國小教導處。
三、比賽時間: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103年11月6日星期四下班前。
五、比賽方式:
(一)採現場寫生。
(二)分為:學生家長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學校教職員工等組。
(三)參加者請自備繪畫用具,主辦單位提供畫紙。
六、繪畫內容以本校校園美景及土塊厝、蘆竹觀音寺、道貫堂、小木屋生態農場、邱厝茶園、竹峰茗茶與坑子農田美麗花海等地點為準
七、參加對象:
(一)頂社國小家長及學生
(二)頂社國小教職員工
(三)坑子里里民
八、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報名表,於11月6日前連同作品繳至教導處陳主任
(二)連絡人:頂社國小陳嘉雄
電話:3241182-210
九、獎勵:
(一)金牌獎:各組取1名、每名贈送禮券三百元、獎狀1張
(二)銀牌獎:各組取1、每名贈送禮券二百元、獎狀1張
(三)銅牌獎:各組取2、每名贈送禮券一百元、獎狀1張
(四)佳作獎:視作品水準每組取3名、每名贈送獎狀1張
(八)參加比賽學生、家長須於比賽時間內繳交完整作品,本校致贈紀念品乙份。
(九)依參賽人數之成品,由評審委員及本校作適當調整。
十、評審:於103年11月7日聘請專業評審委員評選, 評審之後於103年11月7日16:00公告於學校穿堂布告欄與學校網頁。
十一、頒獎:
(一)時間:103年11月 8日星期六
(二)方式:下午三點左右在本校活動中心頒獎
十二、參加比賽之作品一律歸頂社國小所有,主辦單位可將作品展出或發表刊登於頂社國小所發行之刊物。
十三、凡報名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規定。
十四、經費:由本校校內經費與家長會經費下支應
十五、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