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7年6月19日南大視訓字第1070011077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三、檢附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