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10月23日清南大師培字第1069006816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106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三、辦理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推廣教育大樓一樓講堂乙(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四、本案參加教師請各校秉權責核予公假出席,報名請於即日起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