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雲教育獎期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爰辦理旨揭遴選活動。推薦受理期間自104年10月1日至12月4日止,頒發獎項如下:
(一)終身教育典範獎:以1人為原則 ,得獎者獲贈獎金新臺幣100萬元、獎座1座暨證書1紙。
(二)典範教師獎:分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特教班)等6組,各組遴選1至3名,得獎者各獲頒新臺幣20萬元、獎座1座暨證書1紙。
二、遴選辦法請參閱「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www.vmhytrus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