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時間:104年3月27日(五)18:30-20:30。 二、講師:士林地方法院-吉靜如調查官。 三、講題:從青少年危機行為談家長管教策略與認知。 四、對象:家長、教師。 五、地點:本校2F視聽教室。 六、教師請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另本校開放校內停車。 七、本案聯絡人:謝秉翰,連絡電話03-4772029分機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