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過嶺國中104年3月2日過國教字第104000112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任教於桃園市中小學教師或設籍於桃園市之社會人士,皆可以個人名義或團體名義(4人為限)方式報名參賽。
(二)投稿時間: 104年3月23日(星期一)至4月22日(星期三)。
(三)投稿方式:
1、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投稿件數。
2、參賽者於投稿期間,至本競賽網站申請帳號且填具報名表後,始得於系統製作作品,參加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