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內政部警政署「少年參與詐欺車手相關法律規定」宣教資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96429號函辦理。 二、請各學校於本學期友善校園週運用各項集會時機加強宣導,以提升師生及家長法治觀念。 三、檢附「少年參與詐欺車手相關法律規定」如附件。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