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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函轉-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辦理「106年新住民家庭教育及法令宣導」活動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106年6月9日移署北桃服字第1068289260號書函辦理。 二、為協助本市新住民對社會福利、衛生保健、教育、兒童發展及家庭暴力防治、機車考照、就業及稅務等資源福利認識,以及保障其自我權益,該站每月均定期辦理旨揭活動,協助新住民儘速融入臺灣社會。 三、旨揭活動106年7至12月排定課程日期分別為7月13日、8月17日、9月14日、10月19日、11月16日、12月14日,宣導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10時30分,地點為該站2樓家庭教育教室。 四、本案聯絡人: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服務站方惠娟小姐:03-3310409分機137。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47
  • 轉知-有關本市辦理106年度推動家庭教育設置教育學堂第34場次課程主題名稱更改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106年6月6日忠小輔字第1060004406號函辦理暨本局106年5月3日桃教小字第1060032433號函諒達。 二、本案第34場次教育學堂課程主題原訂為「107年新課綱政策」,因應107年度新課綱延後至108年度實施,故更改為「12年國教新課綱政策」。 三、旨揭教育學堂課程表業置於本局國小教育科網站─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www.tyc.edu.tw/des/),請逕行下載參閱。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84
  • 轉知-僑愛國小辦理106年度教育優先區推展親職教育專題講座,敬邀踴躍參加,敬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106年6月16日(星期五)晚間7-9時。 二、地點:僑愛國小社區圖書館。 三、講題:扎根教養----引領孩子活出自信與價值 四、講師:傅木龍博士(國立大學兼任教師,教育部前訓育委員會專門委員兼秘書、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前副司長) 五、報名: (一)教職員工:請至教師研習系統點選「慈文國中」登錄報名,全程參與可核發2小時研習時數。 (二)家長及社區人士:請當日直接至會場即可參加。 六、本案連絡人:輔導主任傅聖坤,電話:3801896#610。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6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以下簡稱央團)新任團員第2次遴選」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58475號函辦理。 二、有關央團教師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摘要如下: (一)服務期間: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106學年度)。 (二)遴選資格: 1、科技領域(分成生活科技及資訊科技): (1)生活科技: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並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且曾任教生活科技相關課程及有相關特殊獲獎、研究學習、活動參與等經驗。具備生活科技相關科系學歷優先入選。 (2)資訊科技: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並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且曾任教資訊科技相關科目。具備本市輔導團輔導員資歷或資訊科技相關科系學歷優先入選。 2、除上述領域外其餘學習領域/課程/議題: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並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具備3年以上本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資歷或2年以上本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power教師)或條件者,國教輔導團年資資格得酌予縮短,惟其年資應至少滿1年。3、以上皆須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局、各學習領域/課程/議題輔導群及現任央團教師擇優推薦,並由國教署公開遴選後聘任之。 (三)遴選標準: 1、具擔任央團教師之專業素養(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詮釋能力、問題覺察與診斷能力、教學視導與評鑑能力、教學創新與研究能力、組織經營與領導能力等)。 2、專門學科領域素養(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之熟悉、教學方法等)。 3、人格特質(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反思、理性思維及團隊合作等)。(四)推薦方式: 1、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106年6月14日(星期三)止。 2、推薦方式:一律採通訊推薦。請至國民教育社群網(http://teach.eje.edu.tw/)下載「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推薦表」,填妥資料並檢附任教年資、輔導員履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掛號郵寄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5樓蔡秀玲小姐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中央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課程/議題輔導諮詢教師之遴選」。 三、有關央團教師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之敘獎,亦請將央團教師所屬學校之校長併同敘獎。 四、另有關中央輔導團之運作,及央團教師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五、簡章及釋疑: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蔡秀玲小姐,02-77367441。  
  • 教育部研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本市反映問題,詳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17日臺教協作字第1060053677號函辦理。 二、旨揭本市反映問題,教育部研覆說明如附件一;另涉及課綱詮釋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反映之共通性問題研覆如附件二。 三、請貴校協助上網公告,俾利親師生瞭解新課綱內涵及相關配套措施。 四、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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