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NEWS

頂社公佈欄



頂社報報

  • 轉知宣導YouBike公司提供「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一案

    一、依據本府108年5月24日市政信箱案件及YouBike公司官網訊息辦理。 二、YouBike公司已提供「公共自行車傷害險」,僅須線上申請即可更加保障學童及民眾交通安全,惠請貴校協助向親師生宣導,若有騎乘YouBike需求,請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 三、本案保險投保流程如附件,或請逕至YouBike公司官網瞭解相關訊息(網址:https://reurl.cc/GOVND)。 四、另請貴校宣導騎乘YouBike應配戴安全帽,並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四守則觀念。
  • 【轉知】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辦理「推動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計畫」

    為增進民眾初次申請機車駕照考驗之駕駛人,能有完整之防衛及安全駕駛觀念,以提升騎乘機車安全,旨所配合公路總局,辦理鼓勵民眾參加機車駕訓班訓練之費用補助措施,自今(108)年4月16日起至11月22日止,在期間內參加駕訓班機車訓練並考取駕照的民眾,補助每人訓練費1,000元,桃竹苗地區名額共計900人,希望民眾於申請機車駕照考驗前,能接受完整之機車安全騎乘教育訓練,維護上路騎車安全。 桃竹苗地區目前計有3家普通重型機車駕訓班(桃園中正駕訓班、中壢太子駕訓班、新竹安全駕駛中心),另4家籌設中,相關資訊可於旨所網站(https://hmv.thb.gov.tw/)普通重型機車駕訓班駕駛訓練補助專區查詢。
    • | 人氣:565
  • 轉知新竹縣政府「108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8年5月29日府教學字第10837149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及重要日程表業已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編號:81521)及新竹縣教師甄選網(網址:https://eb1.hcc.edu.tw/career/core/index.php?exm=14&mod=1),歡迎下載使用。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28
  • 北市立文獻館辦理「108年臺灣史蹟研習會」

    臺北市立文獻館辦理「108年臺灣史蹟研習會」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文獻館108年5月21日北市獻編字第108300228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培育中、小學教師成為鄉土教育種子教師,今年度訂於8月13日(二)至8月16日(五)假臺大校友會館(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舉辦為期4日研習課程。 三、該研習會需由學校遴薦學員參訓,並於6月26日(三)前將學員報名表傳真至該館(免備文),並請務必上網登錄(網址詳簡章),完成報名程序,未上網登錄者視同未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u1CRm8zN53v68ZEz6。 四、錄取學員名單暫訂7月10日(三) 於臺北市立文獻館網站公布,並以電郵個別通知依限繳交保證金及報到等相關事宜。另研習會各項教育行政費用,由臺北市立文獻館負擔,惟住宿及交通費由學員自理。 五、檢附108年臺灣史蹟研習會簡章、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 正本: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本局高中科、本局小教科
  • 重申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有關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以及公務員非依法令不得兼職

    一、依服務法第24條規定略以,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民意機關領有俸給之文武職公職人員均為服務法適用對象,包含民選行政首長、政務人員、常任人員、聘僱人員、派用人員、兼行政職教師、公營事業機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現役軍(士)官(含志願役及義務役),以及擔任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機構且受有俸給之官股董事等。 二、復依服務法第13條及第14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違反規定者,應先予撤職;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另司法院37年6月21日院解字第4017號解釋及銓敘部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1044005116號函釋規定,所謂先予撤職,即先行停職之意,惟如經權責機關審認無實際參與經營之事實,得於調查釐清相關責任後,依個案情節輕重衡酌需否停職,但仍應移付懲戒。 三、綜上,公務員如違反前開服務法規定,將視情節輕重核予停職及申誡至免除職務不等之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請各機關學校確實轉知所屬同仁切實遵守服務法第13條及第14條等規定,以免未諳法令而觸法。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41
MOREnews
DISES FOLDER

頂社檔案

頂社檔案

MOREfolder